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7旬翁遭二線一星警官撞成植物人 家屬含淚控訴 警:待司法判決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0月03日09:57 • 發布於 2022年10月03日06:53

新北市一名二線一星盧姓警官去年11月騎車載女朋友行經新莊區重新堤外便道,沒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撞飛行走的7旬老翁,老翁送醫保住一命,但變成植物人。家屬含淚控訴,警方製作的交通事故初判表與事實不符,質疑包庇、卸責,新北交大回應,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法院判決。

72歲康姓老翁以撿拾回收物為業,去年11月20日下午5點多,騎三輪車行經重新堤外便道,因物品散落,將車子停靠後撿拾,再返回車輛;不料就快走回三輪車,盧姓警官騎車載女朋友沒注意路況,沒有減速,從後追撞老翁。

老翁倒地、頭部重創,經手術撿回一命,但成為植物人、插管維生,家屬不敢置信,看過行車記錄器影片後,不解怎麼會撞上,事後收到新莊交通分隊製作的車禍初判表,更懷疑與事實不符。

家屬指控,初判表上寫「疑涉不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行走於機車專用道且未靠邊行走)」但該路段根本沒有人行道,也沒有標示機車專用道,質疑警方刻意營造行人占用機車專屬路權,加以卸責;且警方竟沒有把機車刮地痕跡附上,懷疑是不是在替盧男超速行為脫罪。

新北市警交通大隊回應,全案並未有任何偽變造行為,機車專用道不會整段路都標示出,但對向車道有標示「機車專用道」;至於沒有刮痕照片,已責令補正,並檢討改進,但強調,補正不影響肇事責任鑑定結果,初步調查沒有超速。

新北交大說,盧姓警官車禍追撞康男一事,由於調解不成,康男於今年3月13日提告過失傷害,案件於4月26日函送新北檢。檢方8月17日開偵查庭,檢察官指示申請第三方鑑定,已函請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尊重家屬看法,靜待法院判決。

據了解,盧姓警官車禍後,全程請保險公司處理,針對家屬求償千萬元,只能賠數十萬元,因此調解不來,走上司法訴訟。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