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與友人在桃園蘆竹KTV聚會,席間於店外閒聊,在離場客人中認出國中女同學,上前打招呼卻遭同行許男誤認搭訕,雙方從口角引爆全武行,混亂中,林持刀朝許的胸、腹部捅刺,差點出人命,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起訴指出,20歲林男今年5月17日晚間在蘆竹點將家KTV唱歌,晚間11點50分,被害許男與同行友人結束聚會離開之際,適逢林男與友人站在店外閒聊,由於林認出許的同行友人中的女子是他的國中同學,於是上前打招呼,卻遭許男誤認林在搭訕該女子。
雙方起口角紛爭,進而互有肢體碰觸,最後演變成扭打衝突,期間,林持刀刃鋒利的刀具擋在身前揮舞、捅刺,造成許男手臂、胸、腹部受傷血流不止,許送醫急救後,受有降結腸穿刺傷、雙側創傷性氣胸、多處穿刺性傷口、輕度心包膜積液、胸骨後血腫及左側橫膈膜疝氣等傷害,幸未釀重傷害。
檢方偵查時,林男供稱,案發時手持刀具面對許男上下揮舞。依此情況推斷,林應可知道,雙方進行近身扭打時,刀具極有可能揮向許的胸、腹部,並造成無法挽回的重傷害,但林男未停手,反而刺傷對方,顯示有造成重傷害的「不確定故意」,涉犯重傷未遂罪嫌。
留言 4
QOO
不要亂認人跟打招呼 以免被捅或被砍
1小時前
永祥
猴子日常
2小時前
Echo
不死也嚇半條命,
傷處很多心理也重創,
這怎麼不是重傷害,
太扯了,
這是用刀殺人未遂,
請加重刑責
面對面用手打就好,
一點都沒武德
4小時前
EK
現場的女同學真的跟你不熟,不要裝熟...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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