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位陳姓男子因年滿70歲,依法規規定無法取得職業駕照,遂出奇招,寫信給台北區監理所長、駕駛人管理科長,要求對方收下1萬元現金,並在信中寫到「請給我通過」,未料所長收信後察覺有異,將信件、信件移交政風室,事後陳男被警方法辦,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由於交通安全法規指出,年滿68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僅可以每年加註方式延長期限,直至70歲為止,意即年滿70歲不可再擁有小型車職業駕照;陳男去年3月將滿70歲,因為想繼續當計程車司機,用計程車行名義建請將駕駛人年齡延至75歲,但因為與交通規則不符,台北區監理所去年5月間便向陳男說明。
未料,陳男誤以為監理所刁難他,便在去年6月間將含有1萬元的信封寄給台北區監理所王姓所長,內文寫道「端午節快到了,請收起來」、「我去審查職照,請給我通過」,王男發現信件有異,通報政風室,而陳男事後也自行領回賄款,不過檢方偵結後仍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陳男起訴。
留言 10
阿璟
駕照買的👍
2021年03月24日02:45
羊兒
比賤誠還笨
2021年03月23日14:45
員工三重湯城跳樓自殺
#職場罷凌
台灣大哥大告員工
2021年03月23日12:48
Hoke
真的找錯門道了,所長怎敢拿,
管道門路找錯了,
要TO駕照,找駕訓班你的教練
或報名處私下談,他們會幫你取到哦,
這是專業門路唯一通道,$$$$$
2021年03月23日11:13
小吳
真的退休了。
2021年03月23日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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