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桃園市農業局終於在一處民宅,捉到遊蕩18天的東非狒狒,之後發現狒狒身上有槍傷,在送往六福村動物園醫治過程中死亡。桃園市府聲稱是一名不認識的獵人持獵槍射殺所致,甚至第一時間不知道狒狒已中實彈;但獵人說是受到在場農業局人員要求才開槍,後來在警察局才發現指示開槍者是六福村獸醫;六福村則出面否認,甚至揚言提告。
荒謬又曲折的情節,引發民眾怒火。這起羅生門凸顯出官員對野生動物的漫不經心,圍捕過程缺乏專業帶隊者,指揮系統混亂,而問題背後是地方政府長期偏重流浪犬業務、經濟動物,對野生動物認識有限,相關業務不僅人力不足,更遭邊緣化。
3月10日,一隻狒狒出現在桃園市平鎮區遊蕩,隨後幾天又陸續被民眾目擊,27日下午來到桃園市楊梅區富岡一間民宅。桃園市府趕去抓捕,從流出的影片可以看到,桃園市府獸醫到場時,狒狒已經倒臥地上,獸醫小心接近,在其他人手機光線的照射下,用麻醉槍開了一槍。
隨後桃園市農業局專委盧紀燁單手抓著狒狒右臂,放進白色的網子,狒狒因昏迷全身癱軟下垂,14公斤體重全由一條右臂撐著,盧紀燁一邊將網子打結,一邊喊著「現在是27號,3點25分,桃園市農業局,把狒狒逮捕歸案」,他提著在網子內蜷縮成團的狒狒,移到屋外水泥地上,拍下引起民眾譁然「要給女兒看」的照片。
然而在此之前,已有一名持著獵槍的人進入屋內,先對狒狒開了一槍。不過直到狒狒進籠後,桃園農業局才發現網子中有血跡,仔細檢查後驚見狒狒身上有傷口,送往六福村治療,最終在路上傷重不治;因涉及保育類動物死亡,已向富岡派出所報案。
指揮體系混亂,在場人員竟互不相識
狒狒在28日早上被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研判為雌性的東非狒狒(Papio anubis),體長(吻肛長)60公分、尾長35公分,體重14公斤,並未發現植入晶片。北市動物園初步做了X光及斷層掃描等影像學檢查,以及現場檢傷,發現左胸處及右背處可見明顯傷口,右側臀部則有一處擦傷,傷口是否為槍傷、槍傷是否為狒狒最終死因,仍待狒狒送往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解剖分析。
這個荒腔走板的捕捉過程,讓許多獸醫師感到不可思議與憤怒。曾協助過台灣黑熊和多項野生動物捕捉業務的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後稱野灣),28日在Facebook發文,詳述動物捕捉細節,第一項就是現場控管:
「受困的動物往往是最危險的,為了確保操作人員與動物的安全,即使是行政院院長還是總統到場,沒有場控人員允許下都不得進入控制區。」
創辦野灣的獸醫師綦孟柔看到桃園市府影片後直搖頭,她解釋,捕捉動物前需有完整規劃,誰麻醉、誰搬運、搬到哪裡、搬運器材是什麼?都要事前擬定,才能在最短時間內處理好。並且,為了避免對動物產生緊迫,出現亂竄、攻擊行為,進到第一線通常只有兩人,一個是獸醫──現行法規麻醉必須由獸醫執行──另一人則是相對有捕捉經驗的人員。
以台灣黑熊為例,有經驗的獸醫會接近到眼睛可視黑熊距離,準備後續的麻醉處置,但不能直直瞪著,造成黑熊緊張、攻擊,其他有經驗的人員則去現場觀察、回報狀況,其他人都在安全距離以外。過程中捕捉團隊也會有人負責錄影拍照,除了記錄流程,也是保留證據保護自己,拍攝過程的動線都經過事先溝通,避免影響工作流程。綦孟柔說,等所有事情做完,動物醒了、安全了、狀況確定了,才會由主管機關統一發布新聞、對外發言,每個人都知道彼此是誰、任務是什麼。
對照專業的管控流程,更顯得桃園市政府的現場管控措施荒腔走板──動物還沒進運輸籠、醫療處置,即被官員放在地上擺拍,甚至吆喝民宅主人一起來拍照,現場也有媒體到場拍攝。
更大的問題,是現場捕捉人員竟互不認識彼此。根據桃園市府說法,捕捉團隊成員有六福村的獸醫、農業局獸醫師、動保處人員,但未請獵人協助,更不知道現場早先已有另一組人馬,持實彈開槍,還以為狒狒倒地只是中了麻醉槍。
不過開槍的林姓獵人則發出聲明表示,現場有桃園市府農業局人員、六福村獸醫等等,「但都穿著便服,不知道誰是誰」,當時和桃園農業局人員一起作業3~4小時,自己也有表明身分,「農業局完全知情」。他也指出當初以為指使開槍的是農業局人員,後來到警局做筆錄才發現是六福村的獸醫。不過六福村則否認下開槍指令,擬提吿林姓獵人。
針對林姓獵人說法,桃園農業局的回應並未否認獵人在現場,僅表示「因當時搜捕範圍大,成員分散,經查並無農業局同仁邀請其一起作業」,凸顯出桃園農業局對現場掌握度不足。而對於民宅是否有管制人員進出、為何有不相干人員在場,負責當天捕捉業務的桃園農業局動保處長王得吉,以「現在正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媒體寫得太片面」為由,拒絕回應《報導者》提問。
實彈獵槍,保護人員安全抑或捕捉動物?
姑且不論到底是誰要求開槍,許多野保專家都指出,面對兇猛的野生動物,的確需要防護措施避免傷人,關鍵是用何種保護措施、想達到的目的為何、持槍者是否知道自己的責任義務。
此次開槍的林姓獵人長期協助林務局新竹林管處移除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林務局為了這個移除計畫,特別向警政署交涉使用槍枝,申請進口空氣槍、霰彈槍,不過這些槍主要供林務局人員使用。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解釋,找獵人協助都是透過招標,有簽契約,獵人大部分是用自己合法的獵槍*,事前都要求上過槍枝安全、生態課程;這次桃園市府、新竹縣府都有請求推薦可協助圍捕的專業人士,因此新竹林管處曾提供北部可協助的幾個團隊聯絡資訊,但未曾派員參與圍捕。
*合法的獵槍: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18歲以上的原住民可向地方派出所申請持有獵槍,限定為「自製」,不能使用制式零件或制式槍枝,全長要96公分以上、單發射擊。但獵人身份並不需法規認證,因此沒有「合法獵人」之稱,只有獵槍是否合法。
林姓獵人聲明中指出,3月27日上午10點多,接到新竹縣農業處聯繫,因為狒狒距離新竹縣境很近,擔心跑到新竹,希望能協助圍捕,自己距離圍捕地點桃園富岡僅2、3公里,從新聞報導得知圍捕大致地點後才過去。不過新竹縣農業處則表示,當時是請獵人在新竹縣待命,進入新竹縣才需要協助,並未要求去圍捕。
到底獵人為何過去圍捕,仍待司法釐清。不過多次參與台灣黑熊捕捉的研究人員郭彥仁指出,狒狒是具有危險性的野生動物,有基本防備安全人員從旁戒護是必要,像是橡膠子彈槍、防熊噴霧甚至持槍戒護;過去他自己在夜間追蹤黑熊過程,也主動要求林管處要派護管員持橡膠子彈槍戒護。
不過郭彥仁也表示,協助捕捉的人都要有任務指南,尤其一定要告知持槍者權利義務;也許現場狀況緊急,無法讓持槍者先簽契約再上場,但至少要有工作會議,交代發生什麼狀況要怎麼處置,以狒狒案例而言,顯然事前沒有工作會議清楚溝通。
林姓獵人聲明指出,當時用獵槍上的燈光照明時,狒狒突然吼叫,跳上屋頂準備往上爬,鑽洞出去,但現場人員說沒有麻醉針了,要求「你就開槍啦!」因為收到指令,且當時現場人員眾多,擔心狒狒傷及現場人員和圍觀民眾,自己才在旁人要求下擊發獵槍。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在緊急情況下,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可予以獵捕或宰殺,然而在此事件中,開槍的用意是捕捉狒狒,或保護現場人員安全,重重疑點卻尚未被釐清。
長期協助中央和地方政府保育業務的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認為,獵人固然要有判斷力,但現場混亂,又有人下指令,獵人的確不容易判斷,若活捉是第一要務,當初徵詢該名獵人的新竹縣農業處就不該要求待命,「應明確告知要活捉,不能用獵槍,明確向獵人表示不需要你持獵槍協助了。」
具備獸醫身份、在第一線研究野生動物的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副教授陳貞志則認為,從埃及聖䴉到綠鬣蜥移除,獵人都佔了重要角色,一般民間很少人對槍枝熟悉,狒狒有攻擊性,有獵人在場用實彈其實合法也合理,但決定射擊的考量是什麼,對內和對外都要說清楚,而射殺後要怎麼做、其他人如何支援、人員管制等等,「所有人都要知道怎麼配合」,現在一直質疑為什麼有獵槍是不對的,這本來就是執行危險性物種捕捉的其中一個選項,要討論的是中間細節怎麼樣更好。
然而雙方的溝通落差和現場指揮的紊亂,造成狒狒悲劇,也影響原住民和政府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信任感。
顏聖紘表示,埃及聖䴉是嚴重的外來入侵種,過去用巢穴移除、空氣槍射擊等方式移除,成效都不彰,後來是和獵人合作用獵槍射擊,移除才有大幅進展,「我們一直說要善用獵人,不要汙名化狩獵」,成功的合作經驗也讓許多獵人覺得自己的狩獵技巧是有意義的,建立起互信,現在卻可能面臨崩解。
捕捉動物專業度不足,淪為表演
除了指揮體系出問題,桃園市府對狒狒倒臥後的處理措施也充滿瑕疵。綦孟柔分析現場影片指出,發射麻醉槍前,狒狒就已經倒地,這時要先看呼吸起伏、速度、深淺如何,「倒地可能是有狀況,例如中毒、被野狗咬到、車禍等等。」
確認完動物身體狀況,再決定是否要麻醉、給多少劑量、如何麻醉,降低副作用和風險,例如距離比較近約3公尺內,一般會選擇用吹箭,因為麻醉槍近距離射擊會對動物造成傷害如骨折。綦孟柔指出,狒狒當時既已被關到室內空間,又已倒臥在地,可以考慮用誘捕籠或是吹箭,不是只有麻醉槍選項;即便無法清楚看到狒狒身體情況,一般也會用長竹竿翻動,確認活動力再處置。
麻醉對動物有風險,一連串的保定*處置必須立即跟上:首先要確認是否睡著,接著檢查動物身上哪裡有傷,心跳、呼吸是否正常;進到運輸籠後,會擺到動物呼吸順暢的姿勢,動物在運輸中途有嘔吐物就可隨角度吐出來,並且接上監測器,監測動物身體狀況,提供高濃度氧氣給動物。
*保定:讓動物保持穩定,降低緊迫。
運輸也是學問。影片中桃園農業局人員合力將網子中的狒狒塞進貓狗用的運輸籠,因籠子過小,癱軟的狒狒推不進去,最後乾脆將籠子立起來,從上而下倒入狒狒,還可清楚聽到狒狒落入籠中發出「砰」的聲響,在專家眼中這是完全不及格的處理措施。
「靈長類麻醉時,我們都是用『公主抱』方式,不然動物肌肉容易拉傷。」
綦孟柔直言,抓已經麻醉的狒狒根本不需要網子,靈長類關節活動度很大,蜷曲在網內很容易受傷,也不確定有無辦法好好呼吸,「捕捉和運動物的人很重要」,大部分都是有經驗的照養員比較清楚狀況。
桃園市府面對保育類動物仍如此草率,反映出地方長期不注重野生動物管理的沉痾。例如過往就常發生地方農業局處用不人道的蛇夾,展示抓到的毒蛇供媒體拍照;近年移除外來入侵種綠鬣蜥的過程,也出現許多虐殺案件。
顏聖紘觀察,癥結在於相關單位主管不具備保育專業,承辦人員或許還是保育、獸醫出身,但負責指揮的主管不一定是,例如此次事件中的桃園農業局專委,專長是企管和農業科技,「捉到狒狒後還提著走,完全就是表演」。
地方野生動物業務長期淪為邊緣、資源與人力不足,「偶爾出事就有各種怪象」
對地方政府承辦人員而言,野生動物保育業務,往往落後於貓狗動保業務和經濟動物之外。2020年《報導者》就曾指出,不論是2002年令人聞之喪膽的SARS,或者2019年開始肆虐全球的COVID-19,都是由野生動物傳到人類身上,屬於「人畜共同疾病」,然而野生動物重要的監測者──地方公職獸醫,卻長期偏重在執行動保業務,捕捉流浪貓狗;考上公職獸醫的新鮮人,都優先分發到動保業務,動保職缺補滿了,才輪到後續的家禽家畜,野生動物則是邊緣中的邊緣。許多考上公職獸醫的年輕人,為了不要到街頭抓流浪狗,紛紛將地方政府列為最後的分發選項,導致地方公職獸醫常年補不滿缺額。
一名有著野保專業的地方農業局人員也無奈地說,除非有委託團隊的獸醫,地方所有的公職獸醫都被動保跟經濟動物耗盡了:
「野保就是沒錢沒人沒有關注,偶爾出事就會發生各種奇怪現象。」
人力不足,也使得野生動物管理從源頭就出問題,東非狒狒至今仍未能證實從哪裡逃脫即是一例。
東非狒狒屬於保育類動物,依《野保法》第31條,持有保育類野生動物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備查,私人飼養則限定在《野保法》實施前就飼養,且不得再繁殖。
林務局指出,根據2022年資料,目前全台登記飼養東非狒狒的僅兩處,一處是台北巿立動物園,有10隻,一處是六福村,共有5隻東非狒狒,和150隻草原狒狒(Papio cynocephalus)混養,另有8隻阿拉伯狒狒(Papio hamadryas),然而六福村自述,2022年向政府呈報的數量是155隻東非狒狒和8隻阿拉伯狒狒。雙方資料兜不起來,足見管理漏洞長期存在。
台北市立動物園的狒狒都有打晶片,也沒有逃脫情況,六福村便成為輿論質疑的頭號目標。六福村強調園區設施並無遭破壞跡象,這隻東非狒狒不是從六福村逃逸(註),然而在清點園內狒狒數量時,六福村卻算出比原先登記數量還多一隻的窘境;後來園方強調是因第一季生了一隻尚未更新統計,但已讓許多人對六福村管理能力打上問號。
林務局預計採檢死亡的東非狒狒DNA,和六福村的狒狒進行親緣鑑定,但六福村的東非狒狒和草原狒狒混養,必須150多隻全數檢驗,時間恐長達半年。羅尤娟表示,飼養未登記保育類動物可罰1~5萬元罰鍰,目前仍待六福村和新竹縣府進一步確認數量。
六福村的黑紀錄,早在40年前就有了。1979年六福村引進15對世界上惡名昭彰的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卻疑似管理不當逸散到園外,多年來繁殖到近萬隻,危害台灣其他鳥類棲地,林務局每年要投入數千萬移除。
台北市立動物園近年也發生多起脫逃事件,2021年3月是一隻紅猴、2020年9月是一對食蟻獸母女,兩個月後又傳出石虎脫逃。其餘在各地動物園或農場脫逃的動物還有斑馬、大猩猩、蟒蛇,甚至兇猛的台灣黑熊、孟加拉虎。
綦孟柔曾在六福村擔任獸醫師,過去也遇過動物逃逸,「有些有回來,有些消失無蹤。」她說,靈長類動物很厲害,動物園為了防止脫逃,用光滑的平面鐵片做圍欄,但鐵片經長年累月耗損變得凹凸不平後,靈長類動物就可以用手指抓著,用優秀的跳躍能力跳出去,甚至還聰明到破解電網運作方式,「有看過跳出去再跳回來的,要跳出去是可以的,看他們選擇。」
地方、中央業務權責為何?野保、動保法規有漏洞嗎?
動物防脫逃裝置、脫逃後的圍捕計畫、人員配置,都是飼養場所需具備的基本能力,然而目前動物園或私人農場飼養的保育類動物,是由地方縣市政府登記管理,在人力不足情況下,到底有無逃逸、私自繁殖、死亡、數量是否確實,長期被外界詬病。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簡稱動社)便多次揭露私人動物園或農場私自繁殖保育類動物未申報,知名的台南市世界蛇王教育農場就有多次非法繁殖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紀錄。狒狒事件後,動社也呼籲政府應立刻制定捕捉逃脫動物的規範及緊急應變措施,且林務局應建立、公開展演場所保育類繁殖准駁機制及資料。
羅尤娟坦言,地方政府清點保育類動物數量,不用提報給中央,因為現行保育類飼養登記依法就是地方政府權責,若數量有落差需請地方政府處理;不過在這次狒狒事件中,林務局已經請新竹縣政府再協助六福村清查數量,也預計發文給各縣市政府加強清點動物。而被問到地方政府清查不力,中央該怎麼督導,羅尤娟略顯為難地說,因為現在法令權責就是地方政府,中央只能視情況盡量督導。
如何提升野保管理素質,除了增加人力,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惠東多次呼籲,應該釐清《動物保護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管理權責。他在自己Facebook發文感嘆,現行保育類動物是由林務局根據《野保法》主管,圈養動物卻是由《動保法》管理,也就是說一隻保育類動物若是被人為飼養,要用《動保法》管理;但實際上野生動物有其特性,不應用是否被飼養,來區別適用法令和主管機關:
「把野生動物交給管理貓狗、家畜、寵物、經濟動物的畜牧處處理,地方政府多頭馬車,導致處理起來紛雜無頭緒,野生動物管理的專業被輕視。」
顏聖紘也認為法規存在改進空間,現行《動保法》關於飼主責任的規定,主要在《動保法》第四章,但規範的是「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而台灣目前需要登記的只有狗和貓,因此狒狒就不一定適用。
而《動保法》底下的《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規範,主要是規範展演場所的營運計畫,牽涉動物福利的部分是什麼樣的動物不能叫牠去表演,例如受傷、懷孕或哺乳,但一般基本的動物福利議題,如籠舍大小、環境豐富度不足等等,都不是《展演辦法》管理範圍。也就是說非寵物的動物遭飼養,目前台灣的法令還未有清楚的飼主責任規範。
如何找對人協助、建立演練機制?
在目前人力和法治不足情況下,尋求外部單位協助是最可行之路,台東縣政府與林管處長期和野灣合作,已逐漸摸索出一套SOP。綦孟柔說,野生動物和關在禽舍裡的畜牧動物捕捉操作很不一樣,縣府和林管處很清楚知道,他們缺乏專業人力,因此將現場捕捉、運送、醫療等專業項目,全交由野灣處理,縣府和林管處則負責行政流程和媒體消息發布,「我們在專業處置上不需要問過他們,他們也不會下指導棋。」
她認為,出現動物脫逃的特殊案例,地方政府第一時間就要盡量管控資訊,例如提供專線電話,給予民眾統一通報管道,一旦引起的關注愈大,地方政府就會有捕捉壓力。
具有獸醫身分的陳貞志則建議,在展演動物的數量清點和身分確認方面,可以再做更多規範,例如將保育類動物分出來個體標示,有些靈長類動物會刺青,或者植入晶片,清點時較能了解個體動態、死亡數量、死亡後是否按照《野保法》由獸醫師開立證明。否則依照經驗,若沒有必須查核的內容,地方政府會有疏漏。
由於六福村的狒狒非常早期即引進,數量龐大,林務局本認為若要求每隻都植入晶片,可能對動物造成緊迫甚至生命風險,因此法令並未強制要求。不過此事件後,林務局在今日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將邀集專家與地方政府,檢視現行圈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管理制度,減少實際圈養動物數量與登記的落差。
「地方無法負擔時就要找外援,」陳貞志說,管理野生動物是地方業務,中央僅能給建議,地方要清楚認知,管理動物需專業能力,平常就要模擬演練,若發現能力或人力不足,有很多單位都能提供協助,「重要的是地方要有自覺。」
螢幕上的狒狒之死,映照出暗影下的野保業務之悲。台灣目前最需要的,或許不是在狒狒棺木上放上鮮花,而是正視棺木底下的動物,和牠們血淚斑斑的生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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