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性別平權是大家一直倡導的事情,然而女性在職場中若因為生理期不適要請生理假時,仍不時傳出被雇主刁難的案例!近日就有一名跨性別女性(Transwoman、MTF)勞工想向公司請生理假,沒想到申請卻被駁回,勞動部也揭露原因。
我們都知道女性勞工有請生理假的權利,然而今天若換作是「跨性別女性」或是「已停經的婦女」是否也同樣享有請假資格?帶你一探究竟!
生理假規定已明訂在《性別工作平等法》
有關生理假的規定並非訂定在《勞基法》中,而是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所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也就是說,女性受僱者如果因生理日不適導致工作有困難,依照這條法令規定,每月可請1天生理假,且不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雇主不能因為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給予不利處分,例如扣全勤獎金、扣考績,否則可能因此被開罰2-30萬元。
跨性別者(男跨女)已變更登記為女性,可請生理假嗎?
近日因為有「男跨女」的跨性別者(transegender)(註1)想向公司請生理假,但公司不確定其是否符合請生理假規定,特地向當地主管機關詢問,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後續也發函向勞動部詢問,最後回覆答案竟然為「不可!」,究竟為什麼呢?
原來勞動部為此特地詢問衛福部,確認生理日在醫學上的定義為週期性之經血來潮,而男性經過手術完成性別變更後並登記為女性者,並沒有子宮,因此也不會有月經生理日 (註2)。
另外,回歸生理假訂定的目的,主要是讓因生理日導致工作不舒服的女性勞工能夠休息,但男跨女的跨性別者並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因此不符合生理假的請假規定。
停經婦女、切除子宮女性是否能請生理假?
男跨女工作者無月經而沒有生理期,因此無法請生理假;然而,女生到了更年期不再有月經,停經的狀況下能否請生理假呢?找到過去勞委會曾做過解釋「女性受僱者在停經前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並無年齡之限制」(註3),依此解釋來說,女性在「停經前」才符合申請生理假的資格,然而每位女性進入更年期的時間皆不同,加上請生理假並無年齡限制、雇主又不能要求員工提出證明,因此是否依規定申請也只能看員工本身的誠信了。
最後,勞動部也補充,女性如果因生病需切除子宮或卵巢,但經醫學方法判斷仍有正常排卵,且於排卵日及原行經日仍因荷爾蒙變化導致身體不適,也屬於「廣義生理日」,若在工作時因此不適,也可依法請生理假(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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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跨性別是什麼?根據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解釋,跨性別常指一個人的原生生理構造和性別認同不一致,例如:外貌或服裝改變、行為舉止表現不受限於主流社會只用「男女」來區分,有些人甚至會透過手術來改變生理性別。其實不只是外在性別表現,一個人內在認同自己的性別和主流社會期望不同(女跨男或男跨女)也可被涵蓋在跨性別底下,本文案例則是男跨女的跨性別者。
註2:請參考勞動部民國 111 年 01 月 05 日勞動條 4字第 1100131646 號函
註3:請參考勞委會民國 91 年 06 月 14 日勞動 3字第 0910026837 號函
註4:請參考勞動部民國 105 年 02 月 03 日勞動條 4字第 1040132621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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