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今(12)日在行政院會報告「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指出,獎勵計畫針對5類住宿型機構進行評估,符合指標的機構,依據床位規模最高可獲得每年101萬至240萬元的獎勵金,鼓勵持續精進住宿機構服務品質,提供更完善的照顧服務,以滿足中重度失能者及其家屬的需求。
衛福部報告指出,民國113-116年辦理「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將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住宿式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住宿長照機構等5類住宿型機構,評估其在緊急災害應變、個別化支持計畫、資訊系統建置、智慧科技應用、人員管理、專業知能提升及維護服務對象權益等7項指標上的表現;符合指標的機構,依據床位規模最高可獲得每年101萬至240萬元的獎勵金。
衛福部說明,計畫特別強調緊急災害應變的重要性,且延續政府推動長照2.0的成果,為長照3.0的發展奠定基礎;透過獎勵機制,鼓勵更多機構加入優質服務的行列,以滿足日益成長的長照需求。政府將持續投入資源,支持住宿機構提升服務品質,打造一個友善失能失智者、讓長輩安心終老的環境。
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報告後指出,臺灣將在明(114)年度邁進入超高齡社會,衛福部為服務失能者,也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積極辦理住宿式服務,希望透過這項計畫,能夠提升住宿機構照顧品質;請衛福部結合內政部督導,並請地方政府與以及民間機構共同參與,落實各項指標與執行,並且持續滾動修正檢討指標內容,讓政策的執行能夠更與時俱進。
卓揆表示,請衛福部持續鼓勵住宿機構申請獎勵計畫並且給予協助,讓機構可以達到標準以及申請資格,並積極協助未參加與計畫的機構,可以掌握相關原因,及時介入輔導改善,展現政府全方面提升機構照顧品質的想法及作法。
留言 1
姚宏燃
人謀不臧是最大福利機構!
老有所終生態環境!
12月13日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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