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適應不良的兒童或青少年,可能會有不恰當的行為出現,當有違反學校規定、社會上要求的秩序、家庭的規則、或甚至觸犯法律的行為出現時,表示在兒童或青少年的個人及外在環境可能出了問題,需要即時的協助,以免狀況惡化。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以下簡稱嘉療)郭宇恒醫師表示:「雖然有精神疾病的兒童或青少年,未必比沒有精神疾病者容易有觸法行為,但當有精神問題,卻沒有妥善的治療精神疾病時,在處遇上常會無能為力。」因此,精神醫療在兒童、青少事件中,也有部分的助益;為此,司法精神醫學科醫師在兒童、青少年事件中,可以提供專業意見,盼能讓兒童及青少年獲得最佳利益。
以兒童、青少年而言,在精神醫學觀點上,這些人犯罪原因與成年人犯罪原因大不相同,除了正常發展的情況下,未成年人原本衝動控制能力較成人不佳、社會經驗也不夠,再加上人格還有改善的空間,且較容易受外界影響,因此,處遇的方向應該較為全面且依據個別情況擬定。
在法律上,少年事件處理法在處理程序及後續處遇上,皆與成人不同,司法精神專科醫師除了會在鑑定上的評估重點與成人區別外,在調查、審理及後續處遇上,都可以提供協助。
嘉療成癮暨司法精神科李俊宏主任表示:在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未滿12歲的兒童不走法院的途徑,曾有家內性侵的案件安排少年被告鑑定,父母認為未滿12歲的被害人才需法院協助,但因法律上,未滿12歲的兒童評估及處遇非法官權限,父母感到不知所措。
嘉療司法精神科醫師藉由被告鑑定的空檔,說服父母以醫療評估的方式,讓父母擇期將他們認為有問題的未滿12歲兒童接受醫療評估,同樣可擬定治療計畫、提供評估結果,並且適時轉介到相關單位,亦同樣可保障未滿12歲的兒童權益;嘉療司法精神科醫師不論遇到兒童或青少年,前者在醫療、後者在法律情境下,皆可提供專業意見,以維護他們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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