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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法官用《八尺門》金句判男大生偷面紙免刑 雲檢研擬上訴:被告還有其他案

太報

發布於 09月10日12:24 • 曹岡陽
一名男大生因竊取衛生紙遭到起訴,但法官判免刑。資料照片
一名男大生因竊取衛生紙遭到起訴,但法官判免刑。資料照片

雲林一名21歲陳姓男大生,今年4月因腸躁症發作,擅自從超商貨架取走一包售值10元的面紙後衝入廁所。檢察官起訴竊盜罪,雲林地院法官引用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金句,認定檢方未妥適考量其他處遇方式,判陳男有罪但免除其刑。對此,雲林地檢署今天(9/10)表示,陳男仍有其他案件審理中,判決理由卻說陳男沒有刑事前案紀錄,顯然有誤,將研擬上訴。一包面紙,卻引起院檢雙方互相較勁,頗有鬥法之意味。

該案起源為,陳男4月某日因腸胃不適想上廁所,就進入雲林虎尾一家超商拿1包隨身包衛生紙,店員發現後報警送辦,事後陳男被起訴竊盜罪。審理本案的法官王子榮判陳男有罪免刑,判決書中指出,陳男雖犯竊盜犯行,卻僅竊取衛生紙一包、財產價值低微,也已獲超商原諒,另外考量犯罪動機確實和其生理需求有很大關係,陳男患有腸躁症,常會需要上洗手間,當天才順手拿取。

王子榮法官也引用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金句:「一個人要有多幸運,才能像諸位一樣,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而我們擁有絕對的權力,對罪犯殘忍。」法官似乎用金句,指摘檢方未妥適考量其他處遇方式。

雲林地檢署則回應,陳男今年3月間,也曾至某超市竊取物品被移送,經檢察官偵辦後,審酌情節及被告背景,給予職權不起訴。雲檢也指出,除了竊盜案之外,被告還有其他案件在身,檢察官也提起公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當中。因此行竊10元衛生紙一案,實已審酌其前案紀錄,經考量後才予以聲請簡易判決,為避免外界誤會,特別澄清。此部分檢察官正研擬是否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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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Lisa Yen
    覺得某些法官判決歸判決,但卻想要凸顯自己的人權和高大上,卻沒有考慮受害的人。 法官您知道便利商店的店員,常常需要賠償那些被偷的東西嗎?
    09月10日23:18
  • 這種法官收人民納稅錢看連續劇判案,臺灣法官素質真的越來越亂差,連偷東西都無罪,難怪社會治安越來越爛,還怕別人不知道在看連續劇看到入迷,真的很可悲,每個月收人民納稅錢當薪水,忘記是誰在養你們這些法官
    09月11日12:46
  • 建和
    大法官都說緩起訴不是犯罪!更何況給予職權不起訴更是視同無罪,無犯罪!你檢察官還拿來當作前案犯罪紀錄!你有沒有把大法官的釋憲文好好看一看!不是應當要當作他沒有犯過罪去論定他的行為嗎?憲法第八條寫什麼!檢察署得解釋有沒有逾越憲法保障人權規定呢!?
    09月10日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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