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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灣黑道名帖006】: 豐原滅門血案與艋舺角頭悲歌

疑案辦

更新於 2021年06月23日15:08 • 發布於 2021年06月23日15:08 • 疑案辦

小鎮響起槍聲

過去還是台中縣豐原市時,豐原是商業活動頻繁、糕餅業興盛的貨物集散處,田地遍布,也住了不少人,是民風純樸之地。也因此,死亡的陰影於1989年籠罩這小鎮時,顯得更加令人恐懼、不解、難以置信。

開在豐原鬧區──中山路附近的四知建材行,一樓是做生意之處,二、三樓則作為自宅使用,建材行老闆楊春田一家三口,在1989年11月21日早晨被發現陳屍於室內。楊春田及妻子頭部中彈身亡,倒臥臥室,女兒楊雅雯除了額頭中彈外,頸部也有開山刀刀傷,和母親身上的衣物被褪去大半,同時,室內到處可見翻箱倒櫃的痕跡。

不過經過法醫相驗,母女倆都沒有性侵的痕跡,初步研判是用來混淆警方的手段。

從案發現場來看,非常有可能是起強盜殺人,但犯人行兇手段更發殘酷,處決式的槍殺──近乎是行刑般的手段,不難引起一陣軒然大波,使得市民們惴惴不安。究竟是上門尋仇?還是殺人搶劫?會不會有下一個目標?不難想像各種臆測和傳言會漫天飛,人心惶惶。

此案後被稱之為豐原滅門血案、楊家滅門慘案為後世所知(以下簡稱楊家血案)。

楊春田的家
楊春田的家

這次事件中,唯有兩名正要於清晨上工的建材行員工僥倖逃過一劫,僅被綑綁在建材行一樓。事後他們向警方供稱,兇手有複數,並不是單獨行動,可見這或許是有規劃的一起犯罪行動。

原本楊家是地方上小有名氣的地主,改開設建材行後,生意蒸蒸日上、業務也擴張,據鄰居所言,圍繞在楊春田身邊的人際關係漸趨複雜。似乎正因如此才會引來殺機,關係人也眾多不好鎖定。

或許考慮到犯人手段兇殘,且案情重大,可能對社會造成種種影響,警方的行動異常迅速而大膽,豐原分局的警員搜索案發現場後,注意有張高爾夫場得標證明遺失,初步研判認為這樣一封具有商業價值的文件,會是破案的關鍵。

警方率先掌握此一「關鍵線索」後,經過一連串的搜查,以及台中縣警察局強力的支援後,在隔年的九月,配合「線人」通報,彰化員林分局逮捕了逃兵魏恩成等四名嫌犯,將他們移送至台中豐原分局,並且根據他們的自白,得出了整個事件的結論。

魏嫌供稱受到名為「金峰」的男人唆使,為了高達三百萬的報酬,前往楊家宅邸盜竊得標證明,在過程中臨時起意,殺害了楊家三口。警方並沒有搜索到行兇使用的槍枝,也沒有找到視為重要關鍵的得標證明,更沒有證明教唆犯「金峰」的存在,僅以嫌犯的自白作為唯一證據,宣布破案。

儘管究竟為何搶劫變殺人?為何能組織多名共犯?又是為何要在清晨前往楊家犯案?對急於破案的警方來說,都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了,迅速將嫌犯送上法庭才是第一要務,而我國的檢方面對有疑義的案件,向來也都優先起訴,就這樣,魏嫌等人被列為豐原血案的被告,即將面臨重案審判。

諸多疑點

雖然楊家血案得到重大進展,也順利逮捕了嫌犯,其自白印證了警方大部分的看法,可說是員警努力的成果得到回報。但在此案中理應會用到的其他工具,包括傷害死者的開山刀、破門使用的鐵剪、起子、離開現場用的贓車等,同樣還是下落不明。豐原分局的警員們並沒有搜索出這些物品,甚至是連留在綑綁楊家工人的膠帶上的指紋,亦未和嫌犯們比對。僅憑魏嫌繪製的開山刀圖形,以及他提供的案發現場示意圖,便將魏嫌等人移送至地檢署起訴。

不只是缺少物證,自白也有明顯不合理之處,前述提及的疑問都沒有在自白中得到解答,如為何要脫去死者的衣物、死者們的死亡順序等問題,自白中都沒有提到。一旦面臨法庭上的交互詰問,嫌犯彼此的說詞相當有可能互相對不上。

儘管看似破綻百出,魏嫌等人依舊被起訴,以當時法庭裁量的尺度、社會風氣加上牽扯到三條人命的殘忍兇行,若是遭到定罪,魏嫌等人被判死刑的機率非常大,甚者,有法官主張是唯一死刑。

當然魏嫌等人並沒有坐以待斃,開庭當日,被告方的辯護律師吳闖,當庭脫下法袍,進到證人席擔任證人,說明魏嫌等人是遭受刑求,才會提出種種自白提供檢方起訴。

原來嫌犯們利用吳闖律師探監時,讓他確認身上的傷口,並且商討在訴訟上應採用的策略。被告四人無一例外,全都曾遭受刑求,尤其被作為主犯起訴的魏恩成首當其衝,在豐原分局、警車上等地,不只被施以暴力對待,還多次被傷害下體,灌水、電擊等殘酷刑求亦不在話下。具同在看守所的其他嫌犯所言,魏恩成幾乎到了半死不活的狀態。

被告的運氣不錯,策略也運用得當,這樣強烈的翻供獲得法官採信,徹底反擊了檢方。檢方提出的證據僅有不夠周全的自白,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已經站不住腳,而那自白竟被揭發是經由暴力行為取得,不管內容再怎麼合情合理,檢方也幾乎失去所有能定罪的材料。

藉由刑求取得證據不只是於法不容,除了讓無辜的魏嫌等人飽受痛苦外,更重要的是延宕了案件的搜查,從警方的態度來看,這些後果全都沒有設想清楚。

當然這樣一件重大刑案,不只要平復居民心情,上級也必定持續施壓,警方也有非同小可的難處,但這並非可以做為他們急於求成,使用暴力的正當理由。

何況那名通報的「線人」在審理期間,不斷的要求警方發放提供線索的獎金,以當時的情況來看,那名線人純粹因貪圖獎金而陷害魏嫌的可能性不小,果警方能夠更謹慎的求證,也不用落到如此下場。

豐原分局的警方堅持最後一絲顏面,並沒有收回破案的聲明,儘管證據不足,又有刑求令搜查不具正當性,魏嫌等人依然在押。

以臺灣當時的法制來說,羈押的時限可以技術性地無限延長,這或許成為豐原分局警員們唯一的救命稻草──將審判延長,以期出現轉機。

不過,就算成功證明魏嫌等人有罪,豐原分局員警們依然即將面臨進一步的調查,這次則是針對他們自己。不管是實際參與刑求的員警們,或是其上司皆可能遭受懲處。當然,起訴的檢察官也是。

具後續司法院的資料顯示,豐原分局員警們試圖以「承認作案之自白」是員林分局所取得,非因刑求而來抗辯,意指是先有合理的懷疑,才有後續激烈的偵查,此外,還極力主張嫌犯身上的傷口並非來自警方,而是嫌犯因精神壓力自殘造成,希望能讓嫌犯等人自行證明。不過相比於魏嫌孤注一擲的翻供,警方的說法不被法官採信,檢調單位持續審視偵查時檢察官和警方的疏失與暴力行為。

從警方暴力下脫離的魏恩成等人則因罪證嚴重不足,在十個月到一年不等的羈押後,終於脫離這起噩夢,於此案無罪開釋。

至此已經確定是起冤案,加上有刑求事實,承辦的員警們和上級肯定會面臨嚴格懲處。對比宣布破案當時風光萬分,記下一筆大功,受到表揚而前途無量,如今警方一手造成此一大烏龍,也得負起責任。

冤案造成的傷害想必無法輕易平復,而被掩蓋的真相究竟是如何?從逮捕魏恩成等人到他們獲釋,已經度過了長達兩年的時光,難道真的一無所獲?也無法從有限的證據或推論著手重啟搜查?

重新檢驗案情,現場遺失的高爾夫球場得標證明、死者宅邸的具體情況雖然出現在自白中,但從嫌犯遭受刑求這點反推,幾乎所有的自白都不具可信度,可知是員警們透過不斷刑求,操縱嫌犯供出符合現場情形的。而這也代表警方的推論幾乎全盤皆錯,要重頭來過。

這是非常糟糕的辦案方式,員警心中帶有成見,擅自決定關鍵證據,也就是得標證明後,無所不用其極的去證實自己的揣測。

如魏恩成等人一般,遭刑求被迫自白,進而帶著冤罪長期羈押並非是個案。有名的冤案如徐自強案、蘇建和案都是建立在罪證不足的前提下,警調單位為求破案,採用激烈的暴力手段,取得虛假的自白,以利檢方起訴。急於破案尋求心安的社會風氣、當時的法律體系都是冤案的推手,嫌犯被羈押的日子,都是換不回的青春。

要不是魏恩成的辯護律師吳闖擔任證人,配合翻供,且法官採信之,否則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撇開刑求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這起冤案還有對社會帶來傷害。冤案代表搜查方針徹底錯誤,危險的、殺害一家三口的凶惡犯人依然在逃,他們毫無疑問是持有槍械,並會用來作案的集團,是社會潛在的巨大威脅。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警方只能依賴「民眾」提供消息,逮捕幾乎和被害人一家毫無關聯的魏恩成等人,不只代表警方能力不足,也代表真兇集團的犯罪計畫之周全,更添一絲威脅。

警方在此之後,搜查幾乎沒有重大進展,當然豐原分局都要面臨調查,似乎也沒有人手和心力面對這起案件。可以明白的是,警方對這起案件束手無策。

直到這起冤案的兩年後,台北刑事大隊在另一起刑案逮捕了主嫌管鐘演等人,才出現了驚天逆轉,原以為會石沉大海的案子竟不攻自破。

 真相:一案兩破

由於長期缺乏人證與物證,楊家血案的搜查幾乎要不了了之,想不到案發四年後,案情出現了突破口,關鍵人物竟是身在離豐原相當遙遠的台北市。

1993年,台北市刑警大隊接獲線報,事先埋伏在西門町,並成功逮捕因涉及多起槍擊案,殺害多人的通緝犯管鐘演,也是台灣史上最兇殘的殺人犯之一

管鐘演伏法前
管鐘演伏法前

身材瘦小,性格輕浮的管鐘演,原本只是在賭場工作,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曾因詐欺等罪嫌遭服刑七年,假釋出獄後染上毒癮,為籌錢買毒挺而走險,犯下多起殺人劫財的案件。

如1988年2月14日,管鐘演偕同同夥進入台中某間夫婦的住處行搶,遭遇丈夫抵抗後持刀殺害,接著再亂刀刺死妻子,此外,亦犯下台北市金鴻福銀樓搶案、陳姓商人斷手腳案等近30起案件。

管鐘演作案兇器包括利刃和走私的槍枝,手段殘酷,動機僅僅是為了錢財以解毒癮,且經常因一時衝動不照計畫走,殺害行搶的對象。逃亡時,也自若的留下在飯店休憩的照片,其心理狀態異於常人,還能在遭到逮捕時對著鏡頭露出微笑,狡詐、對人命或是公權力皆不屑一顧的態度,或許正是他能逃亡許久未落網的原因。

遭到逮捕當天,台北市市刑大警局發生大停電,見過各種慘烈現場的管鐘演一反常態,因為這突如其來的意外顯得相當不安,反應異常劇烈。

負責審問的警員察覺管鐘演神情有異,一稍加詢問是否有隱瞞之事,管鐘演便向台北市分局供稱他就是犯下楊家血案的真凶,此話一出再度引起一陣軒然大波。

管鐘演同時自曝自己多年來持續感到有人在跟著,直到自首的現在才終於能鬆一口氣。

與缺乏物證的魏恩成等人不同,管鐘演持有一把中共的黑星走私槍,符合現場的彈殼,並且對犯案過程、參與者都有鉅細靡遺的描述,就算過了四年,也依然記憶猶新。

突然的告白,讓報紙上再度提起這起過去許久的懸案,時隔多年,再度宣布案件重大突破。在大部分的情況,都是撫慰人心的消息,但這次卻只是令民眾感到錯亂。

民眾雖能知曉楊家命案,以及警方逮捕重大涉嫌犯人一事,卻不是多數人都能知道幾位嫌犯已經被釋放。從當年的多起刑案其媒體表現可知,警方和媒體向來會互相配合,各種不利於警方的情報,能少報就少報,因此民眾並無法了解命案最新的進度,普遍有「此案已破」的印象。管嫌一連串爆炸性的自白搭配上證物,才使得楊家命案「一案兩破」。

艋舺角頭林復雄,綽號阿肥
艋舺角頭林復雄,綽號阿肥

對豐原分局來說,這才是真正的顏面掃地。不只是在社會大眾面前貼上了「無能」的標籤,使警方整體失去威信,最重要的,是使得法官審判刑求一案時,有了裁量的材料,判決書和相關釋字,即以「警方刑求取得自白,造成一案兩破」為題起草。

依據管鐘演所言,在案發當天,他的同夥提供訊息,本來當農夫的地主楊春田,轉行開了間材料行,生意不錯,手邊想必有不少錢,是適合下手的對象。

管鐘演召集了數人,在清晨前往材料行準備行搶,先是將前來工作的兩名工人五花大綁丟在一樓,之後前往樓上的住宅,綑綁楊家三人後,逼問財物藏放的地點,並且開槍恐嚇。

管鐘演先是展示槍法集中牆上的時鐘,試圖以暴力相逼,但楊春田並不配合,此舉激怒了管鐘演,案發當下酒醉又犯毒癮的他兇性大發,毫不猶豫地連開四槍射殺了楊家母女,嚇壞了一幫同夥,由於原本只是預計要來搶劫,所有人想都想不到竟會出人命,情況已經明顯失控。楊春田見狀,更加不願配合,堅定拒絕提供保險箱密碼,管鐘演一不做二不休,也跟著殺害楊春田,造就了多年不破的慘案。

這樣的說法非常符合現場情況,管鐘演也表示脫去母女衣物除了想混淆警方調查以外,也有想讓死者魂魄散去的意圖,算是提供了還算合理的解釋。

尤其是提出時鐘上有著一個彈孔,如此細微的證據令警方幾乎已經肯定他就是真兇,而且楊家血案整體的犯案過程──強盜殺人、冷血的處決手段、若有似無的計畫性的種種特徵,都和管鐘演的作案習性相近。

管鐘演自然遭到起訴,他也供出幾位同夥。和前面幾罪互相競合,姑且不論其他共犯,加上楊家三名死者,管鐘演已經殘殺高達五條人命,且全都是親自動手,幾乎確定會被判死刑。

然而管鐘演似乎並不打算輕易伏法,如同是承認犯下楊家血案,法院審理期間,管鐘演供出曾因一言不合,槍殺理髮廳經理蔡銘洲,以及收取200萬元、在西園路狙殺角頭林復雄以及性侵2名售屋小姐,若是屬實,奪走的人命已達七人。

管鐘演此舉大幅延長審判的時間,多起懸而未決的事件需要重新偵查,自然要花費大量時間釐清種種細節。承辦的員警對審判的進度延宕感到不滿,指揮逮捕行動的隊長則認為管鐘演狡猾又難以捉摸,在逃時就已經行蹤飄忽不定,現在又以不知是真是假的自白試圖干擾審判。

認為管鐘演使用虛假證詞,意圖干擾訴訟進行的也包括審理的法官,不過整理過他的證詞後,發現確有其事,於是多次發回更審,管鐘演同時擔任多起刑案的被告。如果管鐘演真的打算拖延一些時間,多活一段時日的話,他也達到了目的。從羈押、訴訟纏身到死刑定讞、槍決,整整花了十八年。

管鐘演於2011年3月4日被處以死刑,得年56歲,死前簽署器官捐贈書遺愛人間,一代惡徒終於伏法。

管鐘演堪稱我國史上背負最多條人命的死刑犯,與同樣殺害七人的死刑犯徐東志被合稱「徐管不離」。

雖然非有意為之,但他所犯下的多起案件,如楊家血案等都成為「懸案」,直到他出面自首才破案。其中,楊家血案更造就數人冤獄。

從現代角度檢視楊家血案,不難發現警方的搜查方式,和現代司空見慣、講求證據的科學辦案可說是大相逕庭,急就章的逮捕、起訴,雖說是受到各界壓力,也不能成為藉口,難怪台灣歷史上有名的冤案都集中在80到90年代。

雖然管鐘演本人也是狡詐萬分、性格反覆無常,但讓管鐘演逃亡許久,給予時間持續犯案,最後成為殺人大魔王的,或許不只是效率低下的警方。

包含法醫的鑑識系統、司法體系在當時都不夠健全。鑑識系統無法提供有效的線索協助追捕犯人;司法體系則是送顯無明確證據的數人上法庭,差點又要再釀悲劇。

管鐘演之子管穆池曾因強盜案入獄,照片來源:自由時報
管鐘演之子管穆池曾因強盜案入獄,照片來源:自由時報

另外,雖然容易被忽略,但媒體也可能是造就冤案的推手。不管是哪間報社,幾乎沒有追蹤報導楊家血案的進度,很難找到相關的紀錄,導致民眾一面倒認為案件已破,直到多年後管鐘演自首,進而產生「一案兩破」的印象。又,警方的功勞被大大提起,失誤被輕輕放下,媒體監督不力則是讓警方肆無忌憚的另一原因。   楊家血案替豐原小鎮寫下血腥的一頁,也在台灣刑事史記下了一筆經典的案例。表面上來看,無辜家庭慘遭槍殺便令人不寒而慄,細細去檢視,能發現當時制度的不完善之處,充滿時代感和荒謬感。一度風光破案,一度又成為警方棘手難辦的懸案,最後還得兇手自首才解決,歷經不少波折,充滿了戲劇性。

作者: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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