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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解惑!颱風假計薪 加班費「做1小時給4小時」

TVBS

更新於 2017年07月29日05:20 • 發布於 2017年07月29日04:00 • TVBS新聞
圖/TVBS
圖/TVBS

中颱尼莎來勢洶洶,萬一縣市府突然宣布停班停課,休息日加班員工薪水怎麼算,可讓業者相當頭疼!根據勞動部發函表示,公司員工若是未上滿4小時,則實拿4小時加班費,超過5小時領8小時薪水,以此類推,就連外送員及客運業者也不例外。

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麥當勞外送員迅速將餐點裝袋,頂著大雨休息日加班。萬一颱風天,突然執勤期間放颱風假,是不是要停工?外加薪水到底怎麼算?

旅客颱風天趕著回鄉避難,司機們還得幫忙提行李,這問題一樣反應在客運業者身上。

國光客運台北車站長李進如說:「看工作時數,人事部門會根據駕駛工時,來計算他合理的加班費。」

就怕業者計算加班費毫無頭緒,勞動部發函,休息日、颱風天加班,員工工作1小時給4小時加班費,出勤5小時未滿8小時給8小時薪水,以此類推。

假設外送人員家住新北市三重,人去北市西門町上班,工作2小時發現上下班必經路,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以最低薪資每小時133元計算,前2小時以1又1/3加成,後2小時1又2/3計算,就可領4小時加班費約797元;同樣工作5小時,前2小時標準相同,算上後6小時薪資,就可領8小時加班費1354元。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黃毓銘指出,工時若在4小時以內以4小時計算,過5個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則以8小時為計。

北市勞動局表示,若是領月薪則除以每月時數,換算休息日加班費,如今一例一休上路,加班費問題也隨著颱風逼近浮出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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