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俗稱「雙黃燈」的雙重三角形按鈕,按下後左右方向燈就會同時亮起,這項功能原本的用途在於車輛若遇到突發狀況,可適時提醒周遭車輛注意,不過現在國內多數駕駛普遍會下意識的把「雙黃燈」當作是臨時停車的燈號在使用。
俗稱「雙黃燈」的雙重三角形按鈕,在國內多數駕駛普遍會下意識的把「雙黃燈」當作是臨時停車的燈號在使用。
另外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濃霧或者大雨,不少駕駛人會選擇打開「雙黃燈」,但其實這項動作是錯誤的。若沿路一直閃爍「雙黃燈」,會導致其他用路人不知所措,沒辦法判定是否要超車或者前方有其他意外發生,甚至還會有駕駛三寶在打開「雙黃燈」的情況下直接切換車道,讓其他用路人無所適從。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濃霧或者大雨,不少駕駛人會選擇打開「雙黃燈」。
但是事實上,在政府公告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5 條已經有特別說明,若「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簡單來說,「雙黃燈」實際用途應該是在警示其他車輛「前方有突發狀況」或「前方車流回堵或慢速」,若是遇到大雨一直打亮「雙黃燈」,反而無法警示後車輛。因此正確的作法是,遇到濃霧或者大雨時,車輛有配備後霧燈就打開,若愛車沒有配置後霧燈,那麼駕駛就自行斟酌是否要一直開著「雙黃燈」,若啟動「雙黃燈」又需要變換車道時,那麼只要先關掉「雙黃燈」再打方向燈,則可避免方向燈被雙黃燈吃掉的情形,讓後方車輛知道變換方向。
遇到濃霧或者大雨時,車輛有配備後霧燈就打開,若愛車沒有配置後霧燈,那麼駕駛就自行斟酌是否要一直開著「雙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