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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藍拚5月三讀 最快8月普發現金

中華日報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1小時前
國民黨提出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一旦「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通過,至少需三個月才可發放現金。(中央社)
國民黨提出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一旦「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通過,至少需三個月才可發放現金。(中央社)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國民黨提出全民普發現金一萬元,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日舉行公聽會。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表示,一旦「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通過後,至少需三個月後可發放現金,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推估,如果特別條例五月能完成三讀,最快八月就可普發現金。不過,行政院還是堅持,不宜將普發現金制度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十日舉行「稅收超徵還稅於民」公聽會,陳淑姿說,她不是反對發放,而是行政院要針對政策做決定,需要通盤考量,並跟行政院報備,不是她可以單獨決定。

賴士葆表示,因為藍營占多數,所以特別條例在正常情況下一定會通過,如果真的要發現金,從條例通過到發錢需要多久時間?陳淑姿回答,至少要三個月以上。賴士葆推估,如果條例五月通過,差不多是八、九月就可以發放。

政大經濟系兼任教授林祖嘉在會中表示,去年超徵五千兩百八十三億元,除了把一部分錢拿去還債,應該直接還稅於民,把經濟成長果實讓全民共享,其實是可以做的,過去有很多次經驗,「發放一萬元其實不是很過分」。

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聶建中指出,納稅人是全民大股東,還稅於民要合情、合理、合法,優先以超徵稅收發放現金,剩餘資金再用於償還國債,是合理的;如果要機制化的話,建議分配比率可以七成還稅於民、三成用來還債。

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教授張其祿建議,可將部分超徵稅收普發現金,但仍可納入排富機制,以維社會公平;另外也要償還公共債務,除非有餘裕再投入公共建設,並提高編列預算準確性,避免持續大額超徵。

政大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表示,稅收超徵不代表政府財政有餘裕,特別條例是財政紀律的破口,近年特別預算常態化,蔡政府因超徵而普發現金,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難以收拾」。

行政院主張,現行法制規定稅課收入優於預期,應優先減少舉借、還債及累積到歲計賸餘,不宜將普發現金法制化;歲計賸餘應優先償債或留供因應未來重大政策,不宜常態化普發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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