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陽台在大樓產品裡並不算是「標配」,尤其是雙北市都會區的小宅,通常都沒有設計前陽台,就算原本有前陽台,也常常被「二次施工」,改成室內空間。到底有前陽台是好還是不好呢?
PTT上有名網友發表了對前陽台的看法,他認為可以按照雨遮計坪計價的制度,分成3個時期來思考:
1. 雨遮計坪計價時期(2011年5月前取得建照)
網友表示,如果沒有前陽台,通常會得到同樣坪數的雨遮,而陽台比雨遮有價值,所以這時期買房,有前陽台對買方較有利,建商則偏向做雨遮。
2. 雨遮計坪不計價時期(2011年5月~2017年12月取得建照)
網友懷疑,這時期雨遮是否真的不計價,因為買房都是用總價計算(雨遮售價可能已灌進總價),所以和第1時期的道理相同,有前陽台會比較好。
3. 雨遮不計坪不計價時期(2018年後取得建照)
網友認為,室內面積比陽台有價值,如果沒有前陽台,等於得到較多的室內面積(因為建商不能再用雨遮灌坪數給買家),所以這時期沒有前陽台對買方比較好,但對建商來說,做前陽台反而有利,因為陽台坪數有機會不計入容積。
從這名網友的分析可以導出一個結論:「陽台和雨遮是建商用來做價的超好工具!」
對此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雨遮實用性不高,但過去可以列入附屬建物計算,一直被認為是虛坪,因此內政部才會修改法規,針對2018年起取得建照的新案,實施「雨遮不計坪、不計價」,希望保障消費者權益。
至於「陽台」與「露台」,實用性雖然高於雨遮,但與室內空間相較,實用性仍算有限,民眾購屋時,若陽台或露台面積過大,最好避免。以露台來說,目前大多以房價的1/3來計價,也就是說每坪60萬元的房子,露台價格大約是每坪20萬元。
那麼民眾該怎麼買才比較有利呢?陳傑鳴指出,若民眾買到2011年5月至2017年底之間取得建照的預售案,買房時「雨遮、屋簷可計坪,不可計價」,但出售時雨遮、屋簷卻可以計價,就能產生較大的獲利空間。
舉例來說,如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房價為1坪60萬元,原本不計價的「屋簷」、「雨遮」,在成屋時以登記的坪數計價賣出,假設有2坪,就算房價沒漲,還是能淨賺1百多萬元(詳見下表)。
留言 3
喜歡陽台的人就不會覺得浪費
沒陽台才覺得不好
2020年03月02日14:22
高啟彬
你買的雨遮計坪不計價,然後賣的時候卻要計坪計價?是在哈囉嗎?
2022年04月16日18:33
林建良
有陽台可以晒棉被,
2020年03月02日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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