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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酒測值0.31被抓!竟是漱口水所害 當庭一測判無罪

TVBS

更新於 2019年09月17日07:59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7日07:59 • 談雍雍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資料畫面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資料畫面

沒想到!防口臭跟蛀牙的漱口水,竟讓他差點淪為酒駕犯?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2018年)因酒駕遭逮,男子供稱開車上路前,曾用含酒精成分的漱口水漱口,法官當庭實測,要鄭男在用漱口水及礦泉水漱口後再酒測,結果測出酒測值0.44毫克,比他被查獲時的0.31還高!因此,法院最後判他無罪定讞。

據判決指出,鄭男去年8月開車遭警方攔查,並測得酒測值0.31,鄭男坦承當天凌晨,喝3杯威士忌後,就在車上呼呼大睡到天亮才上路,沒想到遭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達0.31,但他向警方供稱,是因為酒測前使用漱口水才有酒精反應,但還是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警方證稱,當時的鄭男臉色通紅,還有酒氣味。而法院開庭審理時要鄭姓男子當場模擬當日情況,實測使用同款漱口水,間隔6分鐘後再測試,竟然測得酒測值0.44,因此法官認為漱口水,的確影響酒測正確性,判他無罪。

一審後檢方再上訴,認為鄭男有多次酒駕前科,漱口水只是藉口,不過高院認為,檢方無法提出更有利的證據,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鄭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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