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南區專訓中心,有兩名二兵自恃「待退弟兄」剩不到2週退伍,竟公然抗命拒絕集合。該營長得知,把兩人叫來了解並告知「抗命違反軍法」還被嗆「我也不是沒被關過」,兩人隨後跑回寢室呼呼大睡。檢方依恐嚇長官及抗命罪起訴兩人,一審法官依《海陸空軍刑法》抗命罪判處各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士兵抗命、以下犯上,繳6萬元就不用坐牢,不少基層軍士官得知大嘆「以後都不知道要怎麼帶兵了」。
▲陸軍南區專訓中心發生二兵拒集合操課竟嗆營長。(圖/資料照)
據《ETtoday》報導指出,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的現年19歲的林姓、蔡姓男子,於今年1月30日入伍後,在陸軍南區專訓中心某營部連服服役,兩人自恃「待退弟兄」剩不到2週就退伍,於5月18日上午8點,不配合連隊操課拒絕著裝集合,竟穿拖鞋、運動服在營舍閒晃。該營葉姓中校營長得知,先請輔導長了解,但兩人依舊抗命拒絕集合,於是找人將林、蔡兩兵帶來詢問,營長竟遭其中的林兵嗆聲「為什麼我要穿布鞋,我在家都是穿拖鞋」,即使告知有抗命刑責,林兵仍囂張再嗆「也不是沒有被關過」就自行返回寢室睡覺。
林、蔡2人因此遭移送憲兵隊偵辦,否認犯行,直到複訊在雄檢才向檢察官坦承有嗆長官、拒絕集合,被依《海陸空軍刑法》抗命、對長官恐嚇罪嫌起訴。不過,一審高雄地院法官認為,營長偵訊時說沒有心生畏懼,綜觀林兵也無加害營長的言行,恐嚇長官部分不成立,但兩人抗命罪部分事證明確,有減損幹部領導威信,嚴重危害軍紀情事,依《海陸空軍刑法》第47條第一項之違抗命令罪判處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留言 1443
陳建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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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搞下去⋯⋯奇怪?軍人用民法判?
軍紀渙散不言可喻,未來面對戰爭時,
把槍一丟,人不見了!哈哈⋯⋯哈,
不見蹤跡,宣告死亡
2018年10月13日03:06
顏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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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以後有錢人子弟只要邀6萬就可抗命不用出操……
2018年10月13日03:06
朱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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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關的不關,可易科罰金,阿國庫是有那麼缺錢嗎?
2018年10月13日03:07
穎
呵呵
我也被嗆過、上士要帶兵有很難
怎麼管怎麼教都沒用
還是今年退伍好
早點到外面工作
現在的兵真的都是草莓兵
尤其是女身!看太多了
2018年10月13日03:27
Roy
軍隊講民主?見鬼了!服從⋯軍隊只有無條件服從!都是些爛民意代表破壞國軍傳統精神與價值!
2018年10月13日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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