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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富商稱缺女主人 美容師「陪睡1年」告性侵

TVBS

更新於 2019年02月19日09:56 • 發布於 2019年02月19日09:56 • TVBS新聞
美容師告富商性侵,檢方最後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示意圖/TVBS)
美容師告富商性侵,檢方最後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示意圖/TVBS)

新竹縣一名經營美容工作室的女子,日前透過臉書結識一名住在台中市的富商,男方聲稱自己豪宅名車都不缺,就只缺一位女主人。之後富商北上與女子約見面,當晚就發生2次性關係,2人交往1年後分手。女方自認感情被玩弄而心有不甘,對富商提告性侵,但檢方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該名美容師「小芬」(化名)指控,她和王姓富商透過臉書認識,去年1月彼此相約在自己的美容工作室首次碰面,不料對方卻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小芬供稱當天晚間10點多,工作室已經打烊,當時並無任何人,王男抵達後2人就在裡面聊天,對方稱說自己有千萬豪宅和名車,也有幾百萬存款和土地,但就缺一名女主人。

由於當下時間已晚,小芬心想王男從台中過來,就讓對方在休息室的美容床休息,自己的床則和美容床僅隔著窗簾,她心想應該不會有問題。小芬表示,就在自己睡到一半時,王男竟然爬上床求歡,她表示這樣太快了,但對方不理自己大喊「不要這樣對我」,強行性侵得逞。

小芬自稱由於當時工作太累沒力量反抗,直到結束後她問王男為何這樣對她?隨後就休息想睡,王男還躺在旁邊,且稱說想娶她為妻,不料沒多久又對她2度性侵得逞,而且都射精在體內。隔天天亮離開前,王男對小芬說「妳若是不當我老婆,我就要去死!」

檢方偵辦後認為,小芬雖自稱遭到性侵,但當下卻還和王男同床休息,行為有違常理,加上事發當下並未立刻報案,也沒去醫院驗傷,直到1年後才提告,調查後查無性侵跡證,最後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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