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天理嗎?一名女網友在臉書求助,姪女2015年被王姓駕駛高速撞擊,造成顱內出血,一度病危,現仍有腦血管疾病後遺症,本身完全無肇責,對方原本說定每月賠5000元,但之後卻又不賠,金額從5000元改3000元再改2000元,至今一毛都沒有付過,搞到被害人母親下跪求償「求你可憐我」。
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表示,姪女於104年1月11日早上5點50時許,上班步行經台中市福康路口、台灣大道四段行人穿越道,遭住台中市西屯區福順路王姓男子(21歲)高速衝撞致,導致姪女顱内出血、腦中線偏移,一度病危現在仍留有腦血管疾病後遺症。
誇張的是,王男負有全部肇責,他聲明每月只能賠5千元,法官也居中協調,但王男完全都不賠;事後了解,才知道王男名下沒有財產、雖有收入,但都是每天現領工錢2500元,因此法院無可奈何,原PO指出,「且對方有能力買新車與花得起改裝車費用,他們一家人停了日製三菱不同款2輛休旅車、一輛改裝跑車,家人常都在喝飲料杯,都叫外送餐點享大餐,卻一毛都不賠…」
原PO說撞人的王男至今依舊快活過日子,但相反的,他們一家可慘了!姪女在104年1月被車撞,姪女的父親、也就是原PO的親弟弟,當年8月在颱風後修理東西,因為處理這些事心力交瘁,因而恍神觸電身亡,留下孤兒寡母,尤其車禍後,姪女躺在醫院,姪女的母親又不識字,他們處理這些事只能一路被壓著打!
原PO透露,車禍至今4年,王男一家一毛錢都沒給,前一次開協調會,王男和家人還很囂張,強調沒說不賠「但從他說的每月5千元,砍到每月3千元,後來還說只有2千元」協調影片還能看見,被害者母親,實在走投無路,只好下跪抱著王男,請求他們可憐可憐她們母女,實在荒謬至極,令人氣憤!
留言 262
ATlook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人都不相信台灣的司法
與其相信司法正義還不如相信私刑正義
2019年01月29日10:39
鋒
只能說台灣的法律很多都是講廢話。豪無幫助。這不知是哪個天才定的。
2019年01月29日05:48
敏芳💓💞
這個就很垃圾了
2019年01月29日04:27
Tobey📍北海道 東北 大阪 四國🛫
撞人還不認錯的最該死!
會有報應的!
2019年01月29日03:37
老男
私刑者準備出動⋯⋯
2019年01月29日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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