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特勤人員趁出訪時,走私夾帶上萬條免稅菸,舉國譁然!而民眾帶免稅菸入境後也要當心。就有一名網拍賣家因在網路上販賣「韓國帶回七星香菸」,被財政局認為是販售私菸,並依菸酒管理法裁罰3萬元。李女不服提起訴訟,台北地院行政庭認定,賣家已構成販賣私菸行為,財政部認定為私菸有理,判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李姓賣家在拍賣網站,刊登販賣「韓國帶回來的香菸 」一條新台幣1100元,後來經其他用戶提醒,於民國107年7月8日自行刪除販賣菸品訊息。
不過,台北市財政局認定,賣家以電子購物方式,販賣韓國機場購入的免稅菸品,應依酒管理法規定,以私菸論處,按第1次查獲,開罰新台幣3萬元。
但李女主張,她在機場免稅店購買菸品,並未超過法定220支菸的量,機場稅也有繳納,財政部不應認定為私菸開罰。且她並不知道網路拍賣不能販售菸品,加上菸品也沒售出,認為財政部的處分有違誤,請求法官撤銷處分!
但法官認為,李女雖然沒超過法定數量的菸品入境,不過一但上市販售,無論有無售出或刪除販售訊息,皆已觸法,因此判李女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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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5
明瑞
因為沒有黨證啊!有黨證保證吃香喝辣,犯罪走私照樣趴趴走。
2019年08月02日11:37
老尤
對啦。大砲幹嘛用的。用在這種地方才能逞威。嚇阻不守規矩的 小老百姓用的。總之希望大家要守法。就算認識ㄨ航的高層也不行喔~
2019年08月02日11:35
Vic Lin
所以比照辦理總統府官員走私香煙要罰多少呢?司法不要讓人民失望啊,我們等著看
2019年08月02日11:25
綠畜
2019年08月02日10:46
協和號
聖明無過英皇陛下:
小民乃20多年的老煙槍了。
對陛下見解,無不稱頌。
買一萬多條煙可解讀為”買超”,“團購”,“代購”。
買一條叫走私。
2019年08月02日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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