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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女傳裸照約「愛愛」又放鳥 宅男北上慾火難消竟幹蠢事

TVBS

更新於 2019年03月22日23:52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2日23:50 • TVBS新聞
傳訊示意圖/TVBS
傳訊示意圖/TVBS

嘉義一名23歲林姓宅男,去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台北一名陳姓女子,2人聊天過程中,陳女不僅大膽傳了10多張香豔裸照給林男,還答應可以「愛愛」,林男一聽樂不可支便急忙手刀搭車北上。沒想到抵達台北後卻慘遭放鳥,林男慾火難耐一時氣不過,竟回傳裸照恐嚇陳女「不做保證讓妳紅,爆料公社見」,讓陳女嚇得提告。最終林男被依強制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23歲單身的林男去年8月透過號稱「約砲神器」的「JustDating」交友軟體認識住台北的陳女,2人相談甚歡,不但討論性事,女方還大膽傳了多張私密裸照給林男,甚至暗示可以「愛愛」。林男一聽樂不可支,立刻詢問對方「這是真的嗎」、「是不是援交?做一次多少錢?」2人談妥細節後,林男就興沖沖搭車北上。

沒想到林男到了台北後,陳女不知何故避不見面,林男無處發洩慾火,竟將女子先前傳給他的裸照回傳給陳女,並揚言要到爆料公社踢爆女子的行徑,留言「那公開妳照片對話紀錄讓妳紅吧」、「保證妳會紅」、「封鎖開副本囉爆料公社副本團見」。陳女一看急忙求饒,林男竟回稱「那就不要讓我失望」、「想辦法滿足我」、「讓我予取予求?哈哈」,最終陳女報警提告。

林男到案後供稱當初是陳女約好要上床,自己才特地花錢搭車北上,結果卻被故意爽約,讓他覺得被玩弄了,才想到爆料公社爆料陳女不守信用的行徑,強調絕對沒有想將她的裸照PO上網或出言恐嚇的意圖。但台北地院不採信,日前依強制未遂罪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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