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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隱形眼鏡網路禁售 購買前應諮詢專業人員

勁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0日06:01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0日06:00

【勁報記者于郁金/連凱斐/綜合報導】近來因網拍醫療器材嚴格取締,許多不肖業者或個人改至「臉書」賣隱形眼鏡,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管理,網路販賣隱形眼鏡是違反藥事法之行為,依法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為維護自身安全健康,請民眾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商店購買醫療器材,不要購買網路或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材。

大學生小玲未經眼科醫師檢查,逕依眼鏡度數上網購買多片隱形眼鏡,配戴後發現不適合,將剩餘隱形眼鏡上網販售,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罰鍰新臺幣3萬元。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初次購買隱形眼鏡應先至醫療院所驗光,確認適合自己的隱形眼鏡需求,隱形眼鏡是直接與角膜接觸的鏡片,用以矯正視力或保護眼睛,配戴隱形眼鏡度數與一般眼鏡度數不同,因少了瞳孔到鏡框間距離,另外隱形眼鏡鏡片弧度、大小,也要選擇適合自己眼球弧度及角膜大小,否則很容易造成眼睛不適,甚至造成角膜受傷。

依藥事法規定,販賣醫療器材之業者應先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藥商登記,領得藥商販賣許可執照,始得為之。臺灣目前醫療器材依風險高低分三等級管理,網路販售、郵購僅開放第一等級及部分第二級醫療器材,並非所有醫療器材都可於網路販售;其中,隱形眼鏡用於矯正視力,短時間配戴的款式(如:日拋型)列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長時間配戴的角膜塑型片,則被列為第三等級醫療器材,都不能在網路販售;因此,即使具有藥商資格仍不可於網路販售隱形眼鏡。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切勿於網路販售隱形眼鏡,民眾購買隱形眼鏡應先諮詢眼科醫師、專業驗光師,依個人視力狀況與生活需求至具有藥商資格店家門市選購適合的鏡片,選購時看清外包裝是否標示政府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品名和有效日期等資訊,確認產品之合法性(查詢網址:「https://www.fda.gov.tw/MLMS/H0001.aspx」;使用前並詳閱說明書,了解產品使用方法,切勿貪圖便宜,隨便上網購買來路不明商品,以免傷眼又傷荷包。

衛生署食品藥管理局呼籲,為維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及健康,請不要購買或使用網路、地攤、夜市、遊覽車上賣的誇大不實、來路不明的醫療器材,如發現違規產品,可直接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亦可透過檢舉專線 0800-285-000,歡迎民眾檢舉共同打擊不法;使用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不良反應時,應依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部分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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