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詹姓正妹與簡姓男子交往時,發現簡男偷了她的金項鍊,還在與她出遊時,偷偷拿到金飾店變賣。讓正妹生氣的是,簡男竟複製鑰匙,分手後3次潛入她的租屋處偷首飾,換鎖也沒用,簡男找來鎖匠開鎖,進入屋內繼續偷。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將簡男以竊盜、侵入住宅竊盜等罪,判處9月有期徒刑,考量雙方達成和解,緩刑4年,需接受法治教育16次,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並支付公庫6萬元。
▲詹女透過手機APP,連線家中的網路監視器,驚見已分手的簡男帶鎖匠開門,闖入屋內偷東西。(示意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檢方起訴,詹女和簡男交往時並未同居,詹女也強調,並未將住處鑰匙交給簡男。但2018年7月間,簡男竊取詹女放在客廳桌上珠寶盒內的鑽戒、金項鍊,幾天後,2人一同到台中遊玩,簡男趁機進入一家鑽石店變賣,詹女察覺不對勁,返家後清點財物發現遭竊,氣得報警,與簡男分手。
只是1個月後,詹女放在衣櫃紙袋內,裝有1400美金、2000港幣和金手鐲、金項鍊的皮夾不翼而飛,詹女透過Line質問簡男是否是他偷的,簡男坦承。
▲讓詹女無法接受的是,交往時,簡男就偷了她的金項鍊和鑽戒等,分手後還複製她家鑰匙,侵入行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誇張的是,被抓包一次,簡男還不死心。1個月後,詹女又有手鐲、鑽戒等遭竊,再次報案,簡男才把東西歸還,又過了1個月,簡男發現詹女更換門鎖,竟大膽找來鎖匠開鎖,進入屋內搜刮詹女的筆電、行動電源、滑鼠等3C用品。這次詹女因在家中裝了網路監視器,以手機APP連線,發現簡男曾進入家裡,趕緊報警抓人。
到案後,簡男坦承所有犯行,被檢察官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期間,簡男與詹女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等,及其曾因偽造有價證券被判刑,已執行完畢,希望簡男能深記教訓不要再犯,因此以竊盜、入侵住宅竊盜罪,各判4月、6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期9月,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完成16次法治教育,向公益團體等服180小時義務勞務,還需支付公庫6萬元,全案可上訴。
留言 105
傑
這什麼垃圾 刷新我對廢物的定義 改名叫簡角好了
真他媽垃圾
2020年05月03日06:30
姍姍Senna✨(シャ)
在美國光是普通的入室盜竊就可以判5年以上了耶...
2020年05月03日05:46
smingh1012
這樣為什麼要緩刑?
2020年05月03日03:40
蔡五如
有點扯~還有鎖匠為什麼沒有看確認一下住址是不是這個人租的就給人家開門
2020年05月02日22:46
廖育信
是否加上緩刑的必要條件:4年內不得接近其住所500米範圍,且不得跟蹤
2020年05月02日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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