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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台籍客遊越南遭關小房間 控移民官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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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02月16日06:16 • 發布於 2020年02月16日06:16 • 羅一心 呂振成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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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周先生控訴,他1月份到東南亞各國自由行,1月6日已經入境過越南一次,第二次想要入境拿行李回台灣,結果被以非法入境,遭到越南移民官要求要付160美金簽證費,他拒絕付款結果遭強制待在拘留小房間兩晚,周先生指控明明有出示簽證核准函,不懂為何不能入境,外交部說明,民眾可能是單次旅遊簽證,第2次入境並未事先申請,費用事包含罰緩和補簽費,並非多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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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周先生在越南峴港國際機場,用手機拍下他被請到辦公室,越南移民官和航空公司員工坐在沙發,清算他要補給的金額,付不出錢就遭到機場警察關進拘留小房間限制活動。

周先生和朋友待在小房間,不知如何是好,他指控根本遭到越南移民官、地勤索賄、限制出入境。

當事人周先生:「那我不曉得他們行收賄,可以坐地起價,甚至就是剛好有這個疫情的關係,然後就是加以借題發揮。」

周先生先被要求,要付簽證加罰款費160美金等於約台幣4799,後續還被要求支付勿隔離房間費,252萬越南盾等於約NT3259元,加上原機返回出發地馬來西亞的機票,160萬5千越南盾等於NT2134,他身上只剩63美金移民官拿走50美金約NT1500,光1/30、31日就被收了11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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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月1日中午才終於搭機回馬來西亞,2日凌晨回到台灣,再加上周先生多花的機票錢,他總共多花將近4萬元。

當事人周先生:「我知道東南亞都會行收賄這件事情,因為上網爬文都會有耳聞,那1元、5元、10元美金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我沒有想到他們一次開口是160元美金,那他也不給你其他方式(或付款)原則,因為身上真的沒錢。」

周先生補充他和朋友,1月6日到1月12日已經入境越南一次,當時有出示事先申請的簽證函,不懂為何第2次無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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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副執行長崔靜麟:「周先生他原先申請的簽證函是,單次使用的所以他第2次在持同樣的函,但峴港機場的時候,移民官就說他沒有。」

外交部補充很多遊客不清楚簽證規定,誤以為遭到索賄,至於罰緩標準,尊重越南當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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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宛傳禮
    再次入境,之前入境時,單次入境許可已經使用過,前次出境簽證已作廢,再到峴港轉機也可再要您出示新的簽證,很難理解嗎?各國轉機要求不同!
    2020年02月16日07:06
  • 淡定的郭
    應該是第一次出國!還好沒有把一張簽證當世界通行證在用~~~
    2020年02月16日08:04
  • 張秋英 Nina Chang
    單次入境和再次入境本來就不一樣好嗎?自己搞不清楚,還說人家強索你的錢。無知!
    2020年02月16日08:19
  • 楊哲銘
    要當背包客 也要做功課 不要自己錯了 還亂砲
    2020年02月16日10:01
  • bochang陳柏昌衛管/倉管
    一張簽證只能用一次,又不是吃到飽,就像搭公車一樣,上車時買了一張票,下車後想再上車就再買另一張,
    2020年02月16日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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