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都會常備解熱鎮痛藥、感冒藥、胃腸藥、皮膚用藥、外傷用藥等常用藥品,加上家中長輩慢性病的用藥往往也品項繁多,面對如此多種且不同使用方式的藥品,如何正確保存?一旦藥物過期或要丟棄,怎麼處理才正確?
「避光、避濕、避熱」是藥物保存3大通則,而藥品劑型百百種,保存方式各不同,是民眾要留意之處。
藥品存放室溫即可,「避光、避濕、避熱」是通則
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科長劉佳萍指出,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藥袋或藥罐容器上有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放到冰箱冷藏,否則藥物放在冰箱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
劉佳萍進一步指出,「『濕』及『熱』是藥物大敵,會造成藥品變質,」因此室溫存放藥物,也要留意家裡儲存藥物的環境應避開陽光會直射及濕度高的地方。如果有使用藥盒的習慣,建議一次最多準備1週的藥量,並確實將藥盒蓋好,以免受潮。
台北市藥物公會藥師蘇柏名補充表示,家中儲存藥物的地方務必通風、乾燥,即使是夏天,只要室溫不超過30度,就不會影響藥物藥效或導致藥物變質。另常用的慢性病藥物絕對不可以放車上,尤其夏天,車輛經曝曬後車內溫度可能超過攝氏50度,藥物會很快變質失去效用。
另外,氣喘或肺阻塞病人常使用的含類固醇乾粉吸入劑,切記不要放在潮濕之處,尤其是浴室,因為容易吸濕結塊,造成病患吸不到藥粉,以為醫師開的藥無效。
藥物保存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蘇柏名並指出關於藥物保存,民眾常常忽略的事情:
• 磨粉藥物1週就可能結塊:磨粉後的藥品因為表面積變大,接觸空氣後更容易吸濕結塊造成藥物變質影響藥物,如果療程結束藥物還沒用完,應該丟棄不要再吃,即使是備用藥物,磨粉1週後仍沒有派上用場,仍建議丟棄。
• 藥物只要接觸過空氣,保存期限即大大縮短:藥物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情況下,藥罐一旦開封,或是包裝完整的藥粒離開原包裝,建議保存3~6個月就好。開封後的口服藥水及眼藥水,保存期限更短,以1個月為限。
• 罐裝藥物開封後應立即取出乾燥劑:藥罐內放乾燥劑或棉花是為了防止藥物受潮,藥罐開封後繼續把乾燥劑或棉花留在罐子裡,反而會因接觸到空氣不斷吸收空氣中的濕氣而造成藥物受潮變質,因此開罐後應立即把乾燥劑或棉花取出丟掉。另藥罐內的小塑膠袋是為了填充藥罐避免藥粒碰撞,開封後即可取出丟掉。
• 不該冰的眼藥水冰了可能產生結晶傷眼角膜:多數眼藥水都是常溫保存,除非藥品標示需冷藏或醫師藥師特別提醒須冷藏,否則眼藥水放冰箱可能產生結晶,點進眼睛後可能傷害眼角膜,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 不該冰的口服藥水冰了反而有損藥效:除非有特別標示,否則不要把口服藥水放進放箱,冷藏保存可能降低藥水的藥效,或造成藥水提早變質壞掉。
藥品依劑型不同 保存方式也不同
劉佳萍指出,保存藥品應針對藥品不同包裝方式有相對應的做法,例如口服錠劑或膠囊常以PTP包裝(Press Through Package,又稱泡殼包裝),以提供每粒藥個別防潮保護,每次服用時壓取所需藥量即可,以免影響包裝隔絕空氣的功能;罐裝藥物每次使用後都應轉緊瓶蓋以免藥物受潮;藥包服藥時再撕開,不要提前打開。
食藥署提供7種常用藥物保存方式:
1. 口服錠劑或膠囊:盡可能原包裝保存,建議保存期限為開封後或調劑日起算半年內服用完畢。
2. 外用藥:外用藥膏在開封後可於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且不建議分裝成小罐。藥品的外觀若出現破損,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等,就應避免使用。
3. 眼用藥:眼藥水(膏)建議在開封後1個月後丟棄,部分眼藥水需要冷藏保存。
4. 藥水:糖漿藥水放冰箱可能會產生沉澱,建議放室溫即可,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詳讀包裝說明來進行保存。
5. 磨粉藥品:因藥品經過磨粉後易受潮變質,建議僅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服用,若沒服用完應直接丟棄。
6. 栓劑:除非特別說明應冷藏保存,請將栓劑連同藥袋放置於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若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繼續使用。
7.胰島素:在未開封時需冷藏保存,且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則依廠牌不同,通常可在低於30℃的室溫下保存4~6週。
過期或用不到的藥物 這樣丟才正確
當藥物過期或用不到要丟掉時,不同藥品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 需拿回醫院回收或交由社區藥局處理的藥品: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應拿回醫院回收,或交由社區藥局處理。
• 膠囊及錠劑可直接隨家用垃圾丟棄:放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 藥水丟棄3步驟:①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②再將藥水倒入袋中確實密封後,即可丟進家中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③藥水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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