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郭美懿
圖片 : shutterstock(示意圖非當事人)
面對親人重病臥床,「救到底」究竟是為了病人好、還是家屬求心安?甚或滿足其他目的?胸腔科名醫蘇一峰在臉書粉專表示,院內一名中年女性已癱瘓臥床多年,滿頭壓瘡深可見骨,但家屬堅持一旦病況危急,「要繼續救到底」、「去加護病房補助金比較多」,讓蘇一峰感慨:「最痛苦的人間地獄在醫院深處!」
領補助、爭遺產,「不放手」真是為他好?
蘇一峰日前在臉書發文分享一起病例,表示院內有一名中年女性癱瘓臥床多年,既無法移動,也沒有意識,致使滿頭長滿壓瘡(褥瘡),畫面觸目驚心,令人不捨。
然而之前一次急救後,醫護雖將人搶救回來,卻因為過程缺氧,病人已無意識。因此醫護團隊詢問家屬:「之後還需要急救嗎?」沒想到家屬竟回應:「有狀況要繼續急救到底,如果可以就進去加護病房。」並強調「去加護病房補助金比較多」…
蘇一峰坦言,看到這個畫面非常難過,病人明明已經滿頭三、四級的壓瘡,對外界沒有反應、也無意識,卻得繼續承受折磨,只為讓家屬繼續有「補助金」可領,讓他感嘆:「最痛苦的人間地獄在醫院深處!」
其實這樣的人間煉獄並不罕見,信達聯合會計事務所所長胡碩勻,就看過許多「久病床前無孝子」的案例。
他舉例,有名老翁送醫時已無意識,但家屬哀求醫生救到底,原因不是出自愛或不捨,而是因為老翁生前將上億財產轉移到兒女名下,還差3個月才能拖過「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特定近親,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的時限。
為了逃避高達20%的遺產稅率,家屬要求氣切、鼻胃管、各種維生設備都用上,這一拖竟然就過了2年,讓老翁生前飽受折磨。
預立醫療決定,人生終途我決定
即使不是為了錢財,也有可能是因為家屬捨不得「放手」,讓原本可以自然善終的家人一次次承受無謂的醫療措施,「不惜一切代價延長病人生命,是苦了家屬還是折磨病人?」
在意識清晰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意願(Advance Directive, AD),或許能解決上述「生不如死」的問題。AD讓病人在生命末期,或陷入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其他公告疾病時,表達自己瀕死臨終、陷入恆久昏迷時的醫療處置意向,譬如不插氣管與鼻胃管、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等。
恩主公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主治醫師施子健表示,預立醫療的好處除了提升病人的自主權、免除生命末期身體的痛苦,也能讓家人有所依據、減輕「救與不救」兩難壓力,同時避免不必要的醫療措施和支持居家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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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基金會董事長、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黃宗正直言,很多人不簽AD,是擔心簽署AD等於不治療,「是不是簽那一張,醫生就不來看我、醫我了?」事實上這是錯誤觀念,除非病人陷入恆久性昏迷,否則醫師不會輕言放棄,「就算他簽了AD,也不會因此就不救!」
而且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也能杜絕兒女為此爭執、以及「天邊孝子」出現,特別是長期未跟被照顧者生活的家人,未必瞭解病人真正的想法。
前線醫護曾透露,有位阿伯每周洗腎3次,生活品質不佳,其主要照顧者是太太與兒子,還因此重新裝潢房子,希望能讓阿伯居家照護更舒服。但久居國外的女兒一聽到父親病重,趕回台灣探視,卻指責媽媽、哥哥照顧得不好,硬是打破原有的照護規劃,將爸爸接到國外,最終讓老父親客死異鄉,也讓來不見見最後一面的台灣家人倍感傷心。
但這位阿伯若是能提早預立醫療決定,或是意識仍清晰時,先決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就能大幅降低這樣的遺憾,達到善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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