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許多爸媽習慣騎乘電動自行車接送孩子上下學,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起需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若家中已有騎乘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的二輪車輛,明確定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且預計自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
若是購買新車,在購車時就須領牌;舊車則於新制實施後,有2年緩衝期完成掛牌作業。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將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使用騎乘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該如何申請領牌?
1.申請準備資料
車主需準備身分證正本、印章,以及實車查核完成之新領牌照登記書、來歷證明、買車時的統一發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2.要準備的資料都不見了怎麼辦?
來歷證明遺失:得由原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具證明文件。若原製造廠或進口商主體已不存在,則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方式辦理。
統一發票遺失: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3.申請領牌費用
號牌300元,行照150元。
如何分辨 電動自行車 VS 電動輔助自行車?
本次新制中提到的「電動自行車」正式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是指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車輛,和以人力為主的「電動輔助自行車」不同。
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車輛。
電動輔助自行車: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的二輪車輛。
另外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雖無需駕照,但需年滿14歲才能騎乘,且騎乘時必需配戴合格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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