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不少連鎖飲料店或便利商店紛紛推出各式的飲品,其中,添加新鮮果汁的飲料常大受歡,可說是民眾心目中的消暑聖品。然而,在食安問題頻傳的今日,該如何喝的安心?食藥署告訴你現調飲料及包裝果蔬汁應標示項目!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依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業者必須在標示中列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以及及茶葉和咖啡原料的來源國。
蔬果汁飲料品名則規定,果蔬汁含量大於 10%,品名可為 OO 汁;果蔬汁含量小於 10%,品名應為 OO 飲料;未含果蔬汁,品名應為 OO 口 (風) 味。標示可透過卡片、菜單註記、標記 (標籤)、標示牌 (板)、QR code 或其他電子化方式揭露。
包裝蔬果汁則看「原汁含有率或果蔬汁含量相關字樣」。依「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果蔬汁總含量大於 10%,要標示「原汁含有率」,且品名可為「綜合果 (蔬) 汁」、「混合果 (蔬) 汁」;果蔬汁總含量小於 10%,可標示原汁含有率或「果 (蔬) 汁含量未達 10 %」,未含果蔬汁,則應標示「無果(蔬)汁」,且品名應標示「口味」、「風味」。
食藥署提醒,選購現場調製飲料或包裝果蔬汁時,可多查看店家或商品的標示,在享受暢飲快感的同時,也能守護食的安全。
文 / 黃慧玫、圖 / 楊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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