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關係從來都不容易,不少夫妻因婆媳勢成水火,覺得丈夫沒有幫自己,最終影響了夫妻關係,走上分手之路。一位專辦離婚的律師在個人社交專頁發帖,分享他處理家庭紛爭的經驗,他奉勸小夫妻,無論多艱難,婆媳都要分開住,「這是身為每天都在(辦)離婚的律師,可以給大家的忠告。」看似老生常談,卻是最真實血淋淋的事實。
Photo from 《未來媽媽》劇照
婆媳不宜一起居住
台灣知名律師呂秋遠在曾發帖指出萬年難解的婆媳、姑嫂、夫妻問題。他說:「根據我個人的偏見,只要婆媳住在一起,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都有程度不同的矛盾,婆媳雙方都會衍生守土抗戰之責。」為什麼呢?因為兩個家庭背景、年紀、經驗、想法完全不同的人住在一起,並有不同的責任與義務時,就容易發生衝突。
「奶奶總愛干涉我管教小孩的方法」、「新抱不尊重我,甚麼事都不徵詢我意見」,這些都是婆媳常見的抱怨。呂律師提醒雙方別幻想可以情同母女,除非有極大的智慧、克制、運氣、長時間的相處、上輩子有燒好香,而且兩者沒有利益衝突,才「可能」有機會。他認為親暱易生侮慢,即使親生母女,已經有各式各樣的衝突,更別說沒有血緣、且不是自小一起生活的婆媳了。
Photo from 《野蠻奶奶大戰戈師奶 》劇照
姑嫂問題跟婆媳一樣難解
呂律師指女士婚後住在夫家,日常生活已經夠疲累,在家中都不能放鬆,小孩要顧、先生要餵、公婆要養、衣服要曬、碗要洗、地要擦,做完家事以後,還不能光着屁股、翹着二郎腿、喝杯紅酒,躺在沙發上,慵懶的發呆流口水,「這究竟有多拘束人身自由!」
若家中還有未出嫁的姑仔,更會衍生出姑嫂問題,主要覺得嫂嫂「不受教」。呂律師答:「嫂嫂為什麼要『受教』?受誰的教?」他說常常有小姑告狀,細數大嫂的「罪狀」。可是,那是大哥的人生,為什麼要婆家的人去管教嫂嫂?「老婆很糟糕,就由大哥自己去處理,如果大哥只是口頭抱怨,一邊把錢交給老婆、一邊說自己沒錢;一邊說老婆很懶,一邊要奶奶幫老婆善後;一邊說太太不顧小孩,一邊叫奶奶繼續照顧孫子,請問,這是誰的錯?大哥,還是大嫂?」
Photo from 《未來媽媽》劇照
經濟狀況不允許就不要結婚
由於工作關係,呂律師經常接觸怨偶,他忠告大家,如果經濟狀況不允許,就不要結婚,兩個人的生活不會比較省。「不要相信存錢搬家這種事,一個月存2萬(台幣,下同),一年24萬,如果在(台灣)北部,大概要10年以上才有頭期款(首期)。而且,如果有孩子,增加開銷以後,可能要30年以後才能搬家,那時候都已經升官當婆婆,也不必搬家了。」
他更指如果媳婦貪圖老人家幫忙照顧小孩、省房租,那就更不可取,當吸血鬼不會是好事,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人家幫忙,又要不聽人家話,就算是皇上也不能這樣。他建議:「出去租房子,即使是小小的狗窩,省下來的好心情,也足夠抵過所有的便利,這是身為每天都在(辦)離婚的律師,可以給大家的忠告。」
Photo from 《BB來了》劇照
問題都因老公沒本事
所有婆媳問題,關鍵都是丈夫。呂律師指老公若願意承擔,就不會有婆媳戰爭,因為要不要太太跟婆家住、不再說「我媽說」,都是老公可以做得到的。男性一旦選擇結婚,必須成長起來,有許多人其實不願意在精神上離開父母,認為自己「未成年」,想繼續依靠媽媽、住在家裏。「媽媽跟老婆落水,究竟要救誰?不要去碰水不就好了。真想碰水,那就要有超高的泳技,兩個人一起救,但是,辣個男人,真有這個本事?」他最後總結,避免婆媳問題,不結婚是個選項,如果真要結婚,請記得「相處無藥醫,分居治百病」。
網友亦讚同他的見解:「真的不要期望從小到大就沒一起生活的婆媳,能有多和諧?!保持距離,三方安全」、「自己的媽都會吵架了,別想搞定別人的媽」他們也覺得,結婚就代表獨立了,應該搬出去住,組織自己的小家庭。這樣年遇的父母也鬆了口氣,可以好好享受自己的人生,不用再為子女煩心,也毋須花時間和精力在無聊的衝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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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 Mami Editorial
內容授權:呂秋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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