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同志遊行也必然看見一道色彩繽紛的旗幟,它是性別少數群體平權運動的象徵——彩虹旗。至於為何彩虹會與性別平等議題有如此密切的關係,也許便要談到一位在美國的同性戀者吉爾伯特•貝克(Gilbert Baker)。
貝克是一位舊金山市議員,同時是一位藝街家。在60-70年代除了同性戀未被社會所正視,更有膚色與種族歧視問題。當時有代表五種膚色的五色種族旗,有指貝克便是因此旗幟而啟發創作有關同性戀的新旗。
▲吉爾伯特•貝克的相片。
他改用八種顏色平行排列組合成旗幟,並且分別為每一種顏色定義。各種元素分別代表了平權運動的精神與理念,其中有性(亮粉色)、生命(紅)、治癒(橙)、陽光(黃)、自然(綠)、藝術與魔術(青綠)、和諧與寧靜(靛青)以及精神(紫羅蘭)。初代的旗幟都是由貝克手工染製,且與志願者紡織完成,當時只有約2面旗幟成品。
▲1978年完成的第一代八色彩虹旗。
而令彩虹旗被大大流傳,是因為舊金山市監督委員會委員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之死。他是首位在政壇出櫃的人物,這一位代表人物被暗殺後,令不少支持性平權運動的人都希望取得一支彩虹旗以作支持。貝克所在的派拉蒙旗幟公司於是開始量產手持旗幟,但由於貝克找不到大量的亮粉紅纖維,故只好去除亮粉紅色製作。
▲大量生產的第二代七色彩虹旗。
其後於1979年因為旗幟被垂直懸掛在舊金山市場街時,其中一種顏色會被燈柱完全阻擋。所以旗幟所用顏色再次微調,減去青綠色並且用藍色取代靛青色,成品的設計便是沿用至今的六色彩虹旗。
▲第三代六色彩虹旗。
性平權運動經歷多年,同性婚姻在部分國家已經可以被法律所正式認可。但更多數的國家都仍然視同性戀為洪水猛獸。值得一提的是近在咫尺的台灣,在今年的5月經已通過專法把同性婚姻法制化。
當地多年前已有支持同性婚姻的群體,向社會大眾推廣與解釋同性戀甚至是雙性戀等不同性傾向。在社會傾向開放與思想自由的風潮下,不少年輕一代對同性戀不再帶歧視眼光。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更把彩虹旗顏色象徵的意義融入台灣在地文化,重新定義發展出「六色彩虹宣言」:
紅色:性愛——廢除惡法,性權就是人權
橙色:力量——集體展現,我們就是力量
黃色:希望——勇往直前,打造希望種子
綠色:自然——看見差異,自然展現本性
藍色:自由——自主多元,解放身體自由
紫色:藝術——活出自我,創造繽紛藝術
而在香港同性婚姻雖然向未被法制化,但是其實不少人都對同性戀理解與接納。今年11月16日將會是香港同志遊行的舉行日子,主題是「平權是公義 咪漏咗同志」,希望性小眾在社會中都得到平等的對待。若對同性戀仍然充滿問號,不妨走到街上親眼看看他們,是否如別人口中的洪水猛獸?
TEXT:OLIVER FONG
PHOTO: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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