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做了一個個案,二十多歲的她結婚一年多,經常跟丈夫吵架,但丈夫的情緒很穩定,都是她在抓狂。當我問她和伴侶相處的問題在哪裡時,她說:「其實沒有甚麼問題,因為他都讓著我,對我超級有耐性呢!」
啊,原來是個被寵壞的小公主。
我提醒她正在剝削伴侶對她的愛和忍耐,當心情債領取過後要償還。然後她告訴我其實有一個困擾她的問題未能調節,就是當初是透過親戚介紹認識丈夫的,對他沒有很強烈的戀愛觸電感,沒有「就是他了」的激情。想到快三十歲了,懶得再找其他人拍拖便決定結婚。婚後丈夫對她一直很好,她也享受著被寵愛的幸福,不愁生計,安定富足,過著理想的婚姻生活。
現在雙方都想生孩子了,她突然感到不安,問我:「老師,沒有愛情能為他生孩子嗎?」我反問:「你要愛情來幹嘛?」
丈夫和婚姻都是她揀的,孩子是雙方都想要的,兩口子生活好好的,卻在想著傳說中劇集裡那些俊男美女醉生夢死的愛情,不是自尋煩惱是甚麼?
調查她的戀愛史,她說曾經有個很愛的初戀,結果被他狠狠地背叛和拋棄了,之後再也沒遇上很愛她、她又很愛的人了。總覺得這是不是一種遺憾呢?
人最大的煩惱是享受著幸福而幻想著遺憾,沒事找事自製困擾。愛情到底是甚麼東西呢?你可以為追求夢幻般的愛情而不切實際,等不到寧願獨身不婚,那是你自選的命運,沒有甚麼對不對,好不好。但假如你有趕著幾歲前必須結婚生子的平庸理想和時間表,而你已選擇了婚姻,生活也稱心如意,那無端挖出沒有「愛情」的疑問,視為遺憾的話,那便是病,病毒由心來,醫不得。
嘗試過所謂愛情滋味,結果被傷害了,那便是已領教過愛情的現實,得到手不一定幸福,結局往往很傷人。那麼你便要明白一個愛情的道理:所謂愛情到底有甚麼用呢?你要學習看愛情的實用性,而非只從虛無的感覺妄想它可能有多美好。
「沒有愛情能為他生孩子嗎?」這種問題問不得,在我的書《也許你真的不如你所想那樣》裡,這種問題被界定為「問了會令你變得更蠢」,因為無論答案是甚麼,都不會為當前的你帶來正面的啟示和改善的方向,反而容易令你更偏執和迷失。
愛情最掃興的意義之一,是提醒你「別幻想,請看現實是甚麼」。假如現實是你已婚或有了穩定的伴侶,當初沒有選擇繼續等待更理想的愛情,那現在便應處理現實的事,不能管愛情的事了,因為已過了愛情追尋期。你得問自己兩個實用的問題:
1. 你現在要愛情來幹嘛?它有甚麼用?假如它沒有為你帶來各方面實際的好處和用處,反而即使有了也可能會消失會傷害會跑掉的話,那要它來有甚麼用呢,除了令你傷心失望和帶來麻煩外。求不得,總是苦。
2. 你要的愛情在哪裡?何時出現?可以買嗎?可以找到嗎?你準備等多久,有沒有死線?尋不得的東西,想也沒用,不如多看眼前人,多長進自己。
愛情可以很美好,想像一下也是人之常情,無可無不可。但當你沒法遇到想要的愛情,又經常被這慾望困擾時,請學懂重新定義它。譬如可以用「務實型界定法」:愛情有兩種,一是有用的,二是沒用的。
有用的愛情,是能彼此負責任,互相支持,不鬧脾氣,有福共享,有難同當,願意陪伴身邊,不貪戀他人。沒用的愛情,是浪漫過爽過好過縱慾過後對方會跑掉,或者除了情慾外其他生活細節、習慣和價值觀都不合拍,而你又很介意或無法兼容的話,這種愛情可能有人負擔得起,但對你而言便相當沒用,兼且有害,沒有比有好,你承擔不來也輸不起。至於根本沒有出現過,只靠幻想導生出來的「美滿愛情」,便是虛妄,是癔症。
很多時候,患得患失的愛情慾求不過是心病,不是不能或不應該幻想,只是認真你便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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