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討厭的勇氣》是一本由2014出版至今一直處於各地暢銷榜的一本書。這本書還有二部曲,今日先和大家分享第一本。
這是一本很有趣的哲學書,經常地,哲學書給人的感覺就是看不明,又或是很容易令人轉了牛角尖。但這本則用了類似蘇格拉底和弟子「哲學傾談」的方式,則年輕人和哲學家之間有趣和充滿「火花」的對話,令人忍不住不停讀下去之餘,也能更明白當中的道理(阿德勒的理論)。
年輕人因為感到人生中有很多不快樂而尋找哲學家,想為自己尋找幸福的答案,哲學家提出了很多大道理,同時間,年輕人也幫我們提出了很多我們心底的質疑,例子「人真的可以令自己幸福起來?」「我們真的能做到不理別人的感受,做最真實的自己?」「如何變得自信?」
從哲學家和年輕人的對話中,我們看到很多「火花」,這就是哲學有趣的地方,因為哲學永遠沒有對錯,但我覺得,只要是能令你減少情緒內耗,令你拾回勇氣勇敢前進的就是一個好的道理!這本《被討厭的勇氣》絕對做到這一點,以下就是我由書中學到的5件事,5樣令我拾回「做自己」的勇氣的道理,有興趣的便看下去吧。
文章最後有一份worksheet,提供幾條看到這本書後可以反思的問題,希望也幫到你~
我從<被討厭的勇氣> 中學到的5件事
1.「人是可以改變的」
- 人常常決定「不要改變」
2.為什麼我們討厭自己? 是因為我們怕被別人討厭
- 所有煩惱都來自於人際關係, 因為所有的內在煩惱裡面一定有別人的因素介入其中
3.不要為了滿足「別人」的期望而活, 別人也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期望而活
- 課題分離是減少人際關係煩惱的出發點
- 人際關係的終極目標在於「社會意識」(以共同體思考)
4.只有當我們以橫向關係看待所有人際關係, 我們才是向著「課題分離」和「社會意識」的路上
- 不論什麼關係也是平等的。不論什麼關係,你都不能責罵,也不能稱讚
- 價值不是以「行為」的層級來判斷, 而是以「存在」的層級來看待別人
5.做到了以下這三點,你才能得到幸福 — 「接納自我」「信任他人」, 還有「貢獻他人」
1.「人是可以改變的」
- 否定過去所做成的心理創傷, 每個人也能定義現在和未來的自己
- 「目的論」vs「因果論」
根據弗洛伊德的理論, 人不快樂往往是因為過去發生了什麼, 例如你不敢出門,是因為你以前出門曾被打劫,又或是你不敢結婚是因為你的父母婚姻關係不好,這是「因果論」, 你的現在是因為過去而決定的,「有原因才有結果」。弗洛伊德認為,你要先解決過去的問題,處理好了,你才能繼續向前行。
但阿德勒完全否定這種「因果論」,他說我們的現在和未來都不是由過去所決定的,而是由我們現在的「目的」所決定。
我的感想:說真的,我還不能完全否定心理創傷,因為感覺好像很不近人情,不明白別人的創傷(包括不明白自己的創傷)。我不覺得創傷一定要100%被治療後才能繼續向前,但起碼要令自己感受到被明白,否則有可能出現反效果。
但我認同阿德勒所說的,我們不能因為過去所發生的事而成為我們不能改變現在和未來的「原因」。在弗洛伊德的心理治療中,若走出了過去的陰影,你的現在和未來便會改變。但阿德勒認為,我們不應執著於「因果論」,不應該執著於改變「過去」來影響未來,因為「過去」就是改變不了,你的未來是由你現在的決定而影響的。只要你決定了改變,你的未來便會因此而改變。
腦神經學也在1992 提出了神經可塑性, 意思是指重複性的經驗可以改變大腦的結構(在這之前,科學家是覺得我們的大腦在小時候便定型了,包括智商,能力,性格等)。
我們可以藉由新的重複性行為/思想(就是阿德勒所說的,你現在的「目的」)來改變我們的神經線路,建立現在真正的目的 — 想改變/想變得幸福。
若你現在擁有了不一樣的「目的」,你的未來自然會不一樣了。
人常常決定「不要改變」/ 不開心的人是自己「選擇」不開心
<目的論> — 情緒是這一刻的, 是我們可以控制的, 不受過去影響的
<因果論> — 情緒是因為我們想附合過去的這個目的而引起的
我的感想:人就是因為喜歡慣性,喜歡輕鬆的生活而不去改變。我們常常都找很多不同的藉口去解釋為什麼我們「不能」改變,因為我們就是不想改變吧。唯有接受了這一點,我們才會開始停止尋找自己「不能改變」的藉口。
以下worksheet的幾條問題可以幫你找到「你不能改變」的原因。
2.為什麼我們討厭自己? 是因為我們怕被別人討厭
- 不快樂的人是因為他們的「目的」是「不要在人際關係中受傷害」
- 哲學家: 要在人際關係之中不受傷害,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哲學家:我們常常把「接納自己」和「肯定自己」混淆,只有「接納自己」能令自己幸福,「肯定自己」則不能。所謂的「肯定自己」,是明明做不到,卻要暗示自己「我可以」「我很強」。這不能令你拿出勇氣改變,因為這只是在欺騙自己。另一方面,「接納自己」是在自己無能為力的情況下,坦然接受那個「辦不到的自己」,而且盡最大努力朝目標前進,不欺騙自己。
哲學家:說得更簡單一點,對拿到六十分的自己說:「這次只不過是運氣太差了,我其實有一百分的實力。」這只是肯定自我。相對的,坦然接受只拿六十分的自己並思考:「要怎麼做才能離一百分愈來愈近?」則是接納自我。
哲學家:唯有做到接納自我,你才能拿出勇氣改變你現在的「目的」,才能拿出勇氣「改變」。否則,你的「目的」便是不令自己失望,又或是不令別人感到失望,而不能勇於面對自己的不完美,然後想方法去改善。
我的感想: 對很多人來說,要做到接納自己是最難的,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都不想受傷害,不想被討厭,因為我們都渴望被愛。根據薩提爾,家庭治療之母,這是我們人類共同擁有的渴求,每個人也如此,沒有例外。但書中提醒了我們一個經常被遺忘的道理,「我們不可能是完美的」「我們不可能被所有人愛的」。有時,這個底層的渴望就是會令我們變得盲目起來,盲目到令我們覺得,只要有一個人不喜歡我,我就是不值得被愛的,我們因此覺得不快樂,因此覺得不幸福,也許這就是書中進一步提到的,我們得出的這個結論 — 「我們不值得被愛」 — 是一個「客觀的事實」還是一個「主觀的解釋」?若我們沉淪在這個「主觀的解釋」中,那我們的人生便注定得不到快樂了。
所有煩惱都來自於人際關係, 因為所有的內在煩惱裡面一定有別人的因素介入其中。
我們最大的內在煩惱是, 我們選擇活在不斷需要別人認同的生活型態中。
哲學家:基本上,所有的煩惱也是來自於人際關係,因為所有的內在煩惱裡面一定有別人的因素介入其中。
因為阿德勒認為所有人際關係中的紛爭,差不多都是因為我們一腳踏進了別人的課題,又或是自己的課題遭到干涉所引起的。
3.不要為了滿足「別人」的期望而活, 別人也不是為了滿足你的期望而活
- 明白了這一點你才能走出人際關係的問題
- 割捨別人的課題 (課題分離)
我的感想:若你沒有看過這本書,這是一個不容易理解的概念。我會形容這為人際關係上的「斷捨離」。其實要管自己人生上的課題已經夠多了,若再干涉別人的課題,當然我們的精力也就負擔不了,就好像在我們自己的房間內,自己要處理,要決定,要承擔責任的事物已經夠多了,若再加入別人的責任,你的房間當然是擠迫得透不過氣來。又或是你的房間的家具或物品全是別人選定的,你當然地也不會對這個房間有歸屬感,因為你覺得「這好像不是你的房間」一樣,這就是你不能做自己的原因。
若你經常思考「為什麼我不能做自己」,也許就是因為你自己的課題被別人干涉得太多了又或是你活在別人的期望中而不自知。
課題分離是人際關係的出發點, 人際關係的終極目標在於「社會意識」
人際關係是煩惱的根源,但幸福的關鍵也在於人際關係
煩惱來自人際關係上做不到課題上的分離, 而快樂是來自人際關係上做到「接納自己」和感到「貢獻他人」
4.只有當我們以橫向關係看待所有人際關係,我們才是向著「課題分離」和「社會意識」的路上
- 不論什麼關係也是平等的。不論什麼關係,你都不能責罵,也不能稱讚
- 因為所有的縱向關係的背後也藏著「能力之差異」(我的能力比你高/我的能力比你低), 因為有著能力上的差異,你便會去干涉別人的課題(當你覺得你的能力比別人高時),又或是你甘於被別人干涉你自己的課題(當你覺得自己的能力比別人低時)
哲學家:你的貢獻有沒有用處,並不是由你判斷的,這是別人的課題。從原理來說,你根本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做出貢獻,所以當我們要貢獻他人的時候,就算不是親眼可見的,只要擁有一種「我對某人有用處」的主觀感覺,也就是「貢獻感」就可以了。「所謂的幸福,就是貢獻感」。
我的感想: 這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概念。不單是要有被討厭的勇氣,還有不斷付出的勇氣,不管別人有沒有為你的付出作出感謝,你也一直付出,因為這才獲得「貢獻感」,而不是在外求「認同感」。我們每分每秒都在衡量我們的努力是否用得值得,畢竟我們每一秒,每一天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我們也想做得得宜,所以我們會去想努力的回報。其實哲學家以上的建議是有一點反人性的,但又好像沒有錯。幸福感來自貢獻感,而貢獻感來自自身主觀的感覺。對我來說, 貢獻感就是意義的另一個說法。我曾在<工作必須有錢有愛有意義>這本書中看到這樣的一個說法:
若你仔細回想人生中讓你感到充滿意義的時刻,決大部分都是「與他人產生連結」有關。
貢獻感, 意義, 是我們每一個人一生都在追求的事。但當然,那我也想好像年輕人一樣繼續問下去,那如何才會做到這種單純的付出,得到這種單純的幸福感?
5.做到了以下這三點,你便能得到幸福 -- 「接納自我」「信任他人」還有「貢獻他人」
a. 「接納自己」
年輕人:唔。。。
哲學家:我們不以別人「做了什麼」來判斷,光憑他本身的存在,就值得讓人表達喜悅和感謝了。當你的親人發生了意外,你會因為他還活著而感到感謝,他的「存在」便已經是一種有價值的概念。同樣的狀況,也可以套用在你身上,假設你有了性命之危,好不容易才保住一條命,相信身邊的人也會對「你依然還存在」感到無比開心吧 。我們不會要求你必須有什麼直接的行為表現,而只要你沒事,還活得好好的,就覺得很慶幸了。至少,沒有任何理由不這麼去想,所以對於自己,不要以「行為」的層級來考慮,要先以「存在」的層級去接納。
哲學家:只能由「行為的層級」來接納自我的人將會遭受嚴重的打擊。試想想,當你退休了,當你的角色改變了,是否就代表你再沒有價值?若你追求的是行為上的價值,你只會一生也活得很累,好像一直也在追什麼似的(其實是一直在追求別人的認同)。不是要你什麼有價值的行為都不去做,但你一定要先在「存在」的層次上「接納自己」,否則你很難獲得幸福。
b. 「信任他人」
c. 「貢獻他人」
我的感想: 大道理就是看似這麼簡單,但又這樣似懂非懂的。但我覺得這本絕對是一本很值得推介的書。書中的哲學家說,要真正明白以上所有道理,你需要你現在歲數的一半才能參透。若你是30歲看這本書,你需要15年的時間去真正明白,則45歲。所以,愈早看這本書愈好。我看了這本書3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而且,每次當我人生中有不同的經歷時,想起這本書的道理又有一種不一樣的體驗。例如最近我經常做live, social media, 寫文章,過程中我就要面對自己很多脆弱的一面和別人的評價 (不論是有說出口的沒布說出口的, 你就是會忍不住不停地想) ,而且又不斷的在想,我有什麼價值可以給別人呢。想這些是正常的,但我發覺到我也因此掉進了完美主義的圈套,因為「怕自己做的事對別人沒什價值」而不斷在做的過程中充滿懷疑。就連自己之前享受做的事,現在都好像因為這種擔憂而享受不了。也許我就是接納不了現在六十分的自己 (也許我要先接納這個不能接受自己拿六十分的自己吧)。但我告訴自己,一步一步來,六十分不代表你沒有價值,價值不是別人給你的,而是在付出的過程中獲得,是一種主觀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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