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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一顆「旺來」吵8個月!法官判婦無罪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2月26日04:15 • 發布於 2018年02月26日01:49

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為了煮一鍋鳳梨雞湯,婦人官司纏身8個月,如今法官終於判處無罪定讞!據《自由時報》報導,去年6月10日上午8時,一名70歲婦人到家裡附近水果行,想購買一顆鳳梨燉煮雞湯,因當時店家尚未營業,敲鐵門又無回應,她便先拿走門口的一顆鳳梨想事後再結帳,但水果老闆現隨後追上,咬定她偷竊提告。

▲為了煮一鍋鳳梨雞湯,婦人官司纏身8個月。(圖/翻攝畫面)

▲水果老闆咬定婦人偷竊提告。(圖/翻攝畫面)

新北地檢署雖認定情節輕微,但未將她不起訴、或以緩起訴處分,仍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新北地院簡易庭判處罰金新台幣4000元。張婦不服,上訴二審,新北地院及高院合議庭均認為,她拿走鳳梨前,用手、掃把先後敲打鐵門數下,過去也曾到這家買水果,採信她稍晚回來付帳的說法且應無偷竊犯意,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