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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富少李宗瑞涉性侵、偷拍「10多女受害」!遭判29年自認「關太久」力爭釋憲結果出爐

風傳媒

更新於 06月21日02:51 • 發布於 06月21日02:51 • 陳怡穎
「淫魔富少」李宗瑞妨害性自主案件轟動一時。(圖/Pixabay)
「淫魔富少」李宗瑞妨害性自主案件轟動一時。(圖/Pixabay)

富少「李宗瑞」因犯下多起妨害性自主案,於2018年遭法院判刑29年10月定讞,但他認為即使殺人罪都很少關到30年,先後請檢方聲請重新定執行、向法院聲明異議都被駁回,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3名大法官都一致認為聲請不合法,裁定不受理。

李宗瑞自2009年起在台北市夜店獵豔,先後性侵、偷拍30多名女性,犯案過程於2012年經一對姊妹提告而曝光被捕,經法院審理,2018年12月25日,裁定應執行29年10月徒刑確定。李宗瑞認為刑期過長,向台北地檢署聲請重新定執行刑,但遭否決;他隨後又提出聲明異議,認為檢察官執行指揮不當,最高法院亦裁定駁回異議。

李宗瑞主張,各罪宣告刑合計65年7月,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10月,僅差2個月即達上限30年,遠高於其他各類重罪案件的合併刑度。他認為不管是販毒、殺人,還是多次犯案的情況,合併刑達30年的情況都極為罕見,自己所犯的妨害性自主罪類型單一,應考量侵害法益的同質性,再考量「生命有限」,減少加重效應,原先裁定太苛刻

李宗瑞服刑期間強調,自己入監已經超過10年,對過去罪行深感悔悟,希望能加倍彌補被害人及社會。然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李宗瑞所提異議內容雖載有「聲明異議」文字,但內容並未具體指摘檢察官違法執行指揮或執行方法不當,聲明異議於法不合,應予駁回;李宗瑞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亦駁回其抗告,全案確定。(推薦閱讀:李宗瑞不滿「坐牢29年10月」!聲明異議喊:已經深感悔悟…最高法院打臉「駁回確定」

此外,李宗瑞聲請憲法法庭進行法規範憲法審查,主張最高法院駁回他的抗告,以及高院駁回他對檢察官之執行指揮聲明異議,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審判長許志雄及大法官楊惠欽、陳忠五認為,李宗瑞的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已逾期,且於法不合,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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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

  • bruce
    毒蟲販毒7次合併執行也才6年,李合併執行29年 真的關太久了,看來台灣司法對待販毒比較友善
    06月21日04:51
  • Pompomile19
    只要 他每申請1次, 檢調單位 把被害人名單出來 請他再看ㄧ遍, 那些他有入鏡的影片,問他要不要回憶一下, 入鏡拍啪啪影片, 疲勞轟炸他 卑劣 讓他意志消沉低落. 每次申請 再拿出ㄧ連串被害人名單 提醒他 轟他沒羞恥心 又髒又爛 目無法紀. 精神上 給他慢慢萎靡消沉… 叫他乖乖蹲滿29年10個月, 1985年生 期滿出來後69歲,與社會脫節, 他人生完蛋了,倒不如不要出生. 聽說(後媽) 很怕他, 心術不正 這繼子是魔鬼.
    06月21日07:45
  • JC
    毫無悔意! 建議不要關了,呷了米而已 直接槍斃!
    06月21日05:45
  • 丁國賢
    台灣是罪犯的天堂
    06月21日05:29
  • 舒婷.XS能量
    應該繼續關到滿,受害人是一輩子的陰影
    06月21日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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