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國同樣使用中文,用法卻不盡相同,因此也容易發生一些誤會。一名來台當交換生的中國人發文分享,日前在學校附近等公車時,發現頭上的 LED 大型看板顯示:「禁止切西瓜」,感到相當不解,上網爬文才知道原意為何,讓她不禁笑說:「哈哈哈,你們(台灣人)真的很會取名欸。」貼文一出,吸引網友熱議。
禁止「切西瓜」?中網友看嘸:很會取名
原PO在中國社群平台《小紅書》發文提到,她最近在交換的學校附近等公車時,看到路邊一塊大型 LED 看板顯示「禁止切西瓜,請至路口中心點再轉彎」,讓她看得一頭霧水,「搜了一下才知道原來是交通上的用語,哈哈哈,你們真的很會取名欸。」
貼文一出,掀起大批網友討論,紛紛表示:「我以為是禁止惡意併線」、「我們小時候叫抄小徑」、「就是從中間抄小路的意思」、「我以為是開車玩手機的意思,有一個手機App就叫切西瓜」。
另有台灣網友出面解釋,「因為以前操場是紅色配綠色,像西瓜,跑操場的時候從中間切過去就叫切西瓜」、「翻譯一下:禁止大彎小轉」、「這是國小跑步比賽衍生出的詞,現在想起來真的很幽默」。
路口左轉「切西瓜」 容易肇事又違規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2022)年不依規定未達路口中心處即搶先左轉違規有1184件;裁決處長李忠台提醒駕駛人,左轉時應行駛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以避免違規受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李忠台指出,日前有汽車駕駛人行經路口左轉時,未遵循行車導引線提早左轉,甚至於路口前提前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而被檢舉開罰;後來駕駛人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他說是因為要閃避機車,才會提前左轉,致後車輪超越雙黃線;案經法院勘驗影片判斷,該車提前於路口左轉且前後輪均跨越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違規屬實,因此判決敗訴。
▲ 圖/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裁決處表示,駕駛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新台幣900元;若在路口前提前轉彎又跨越雙黃線,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最高可處罰鍰新台幣1800元。
▲ 圖/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留言 46
黃奎諺
HOT
就是這樣轉才會一直撞行人 然後又說什麼A柱
A你媽啦
2023年12月20日05:00
陳韻琦
HOT
西瓜要去台南找
2023年12月20日05:08
阿翔
不好意思,看過好幾次警車也是這樣切。
這樣要三寶學誰呢?
2023年12月20日05:06
趙茂德
身為台灣人,我也看不懂😄
2023年12月20日05:45
阿維
多少駕駛不知道要過中線才能轉可悲
2023年12月20日06:01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