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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新生天橋「不具文化資產價值」 民團揭「蔣市府突襲封橋」:準備強拆

華視新聞

更新於 11月19日03:46 • 發布於 11月19日03:15 • 華視

位於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及和平東路交界處的「和平新生人行天橋」將被拆除,北市文化局今(19)日表示,文化局於5日收到民團提報具紀念建築與文化景觀價值列冊一案,13日會勘後,6位出席委員均認為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之指定登錄基準,最終決議:本案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不予列冊追蹤。而稍早民團粉專也發文表示,今日早上和平新生天橋遭封,準備強拆天橋。

文化局指出,有關民眾希望保存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提報具紀念建築與文化景觀價值列冊一案,文化局於113年11月5日收到提報資料後,隨即發文新工處要求暫緩拆除,以確保現場完整,並於11月13日依文資法第14、60條規定邀集文資委員辦理會勘。

文化局提到,本次會勘,到場之提報人、反對拆除民眾、支持拆除民眾及市府相關單位,於現場向文資委員陳述意見、說明提報理由、建物現況、人本交通、城市記憶、天橋結構特色等等;此外,雖民眾僅以紀念建築、文化景觀類型提報,惟文資委員仍依前開文資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與自身專業,就本案有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之文化資產價值潛力,做全面性評估,復就提報內容做出回應;經現場聽取各方意見說明,參酌所提資料,並實地勘查天橋現況,充分了解本案情形後,6位出席委員均認為大安區「和平新生天橋」不符合文資法及相關法規所列之指定登錄基準,最終決議:本案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且不予列冊追蹤。

文化局表示,本案就文資部分業已依法審查完成,天橋後續如何延續市民共同記憶,文化局可配合協助管理單位共同研商、規劃可行方案,並給予建議與協助。

而稍早臉書粉專「守護和平新生天橋」發文表示,今日早上和平新生天橋遭封,文資提報者至今未收到任何文資現勘紀錄與決議,蔣市府直接無視法規,準備強拆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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