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車資被灌水一對情侶搭計程車,抵達目的地後,拿1000元要付250元車資,司機表示無法找錢,情侶指控,就連要去對面超商換錢,司機還說會繼續跳錶,雙方在路邊吵了起來,等換完錢車資也已經變成360元,雙方都認為對方態度不好,最後報警請警方到場協調。
乘客付車資,司機抱怨,錢找不開,雙方為了250元車資怎麼付,停在路邊吵了起來,計程車司機vs.乘客:「很簡單,就走去對面換錢就好了,所以我走啊,我等妳啊,我跳,我時間跳啊,妳要去就去。」
當事乘客謝小姐表示,「因為超商在對面,司機就說是我要開車迴轉過去,載你們過去,我們就說不用,你就在這裡等,然後我們走過去對面換錢,他就說那這樣的話,我要繼續跳錶。」
乘客指控,後來換完錢,車資卻從250元跳錶到360元,他們覺得不合理,請警方到場處理,計程車司機vs.警方:「就我沒按停啊,她不付車資,你就讓它繼續跳。」
當事乘客謝小姐表示,「我當時有一把鈔票,一把的一百塊跟五百塊,只是我要告知她的是,我不能每個客人都這樣換給你們,每個人這樣子每個人換的話,我一個晚上是負荷不了的。」
經過警方協調後,司機願意收250元車資就好,不過他表示,過程中遭到對方辱罵,因此提告公然侮辱,其他民眾:「如果我要跟計程車司機說,你可以把錶暫停一下嗎,因為我要去領錢給你,如果他願意的話,我覺得雙方先協調。」
其他民眾:「司機本來就應該備好零錢或百鈔,如果找不開的話,又要繼續跳錶,我覺得是不合理的事情。」
對此,司機所屬車隊表示,如果司機沒有備妥零錢,或提供刷卡服務,已經違反規定,而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如果乘客遇到這類情況,可記下車牌號碼,駕駛執業登記證,發生時間、地點等,向公運處申訴,查證屬實將會裁處。
留言 2
橘子
惡司機
12月23日10:55
許智翔
正常啦,就遇過拿錢包付錢,車子沒動錶繼續跳
12月23日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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