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林孟蓉報導
不少喜歡閱讀的民眾都會到圖書館借書,不但書籍種類眾多,還可以省下不少買書的費用,相當經濟實惠。不過有名女網友表示,日前在家中翻出一本在圖書館借閱的書籍,結果上網一查才發現,這本書已經逾期歸還將近20年,讓她傻眼又無言,只好上網發文詢問廣大網友「請問該怎麼處理呢?」。
1名網友在《PTT》的八卦版中以「圖書館逾期20年未還書」為題發文,原PO表示,「小妹今日在家中找到一本家人在圖書館借閱的書,一查發現竟然逾期20年,請問該怎麼處理呢!?」。根據原PO分享的2張照片,家人借閱的書籍為《海涅詩選》,借閱地點為台北市立圖書館,借閱日期為2002年10月29日,歸還日期應為2002年11月28日。不過家人卻因為不明原因沒有還書,至今已經逾期還書7250天。
文章一出,吸引不少網友熱烈討論,「就你家害大家沒得借」、「原來就是你」、「你完了,會有特種部隊上門抓你」、「難怪我排不到QQ」、「20年的書沒拿去回收?」、「我整整等了20年」、「傳家寶」、「拿去還就好,不要害怕」、「罰金一天才一塊,繳一繳就好了」、「我之前逾期幾天圖書館就打電話來催了耶」。
事實上,根據台北市立圖書館的「閱覽服務問題」回答,假如圖書資料借閱逾期,借閱人的閱覽證依每冊(件)逾期天數累計停借(權),惟每張個人借閱證停借上限為60日,家庭圖書證停借上限為90日。另外,借閱人可依累計的逾期天數折算違約金,逾期1天折算1元,讀者可選擇停借或繳付違約金來折換逾期天數。
留言 6
Julie Yen
這種人必需註銷借書證並註記永遠不得再辦證借書。
2022年10月27日07:45
不是權力腐敗,是腐敗的人朝權力前進
夠缺德....圖書館很多書都是被借走沒還~
2022年10月27日08:10
Путiн - хуйло
一天=1元
一年=365天=$365元
20年=20x365=$$$7300元+罰款
—————————————————————
結論:才幾萬塊而已????沒事兒!沒事兒!!花$$$$$消災!!!😎😎😎😎😎
2022年10月27日08:07
friendlydog
可以去找圖書館協商就好。這麼舊的書其實可能早已改版 還了也幫助有限。
2022年10月27日09:19
Yuga
我之前也是借漫畫,要拿去還發現倒了…..
2022年10月27日08:2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