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微電車)掛牌緩衝期正式結束,111年11月30日我國宣布納管微電車後,高雄市政府即持續宣導微電車需懸掛號牌才能上路的政策,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為例,在113年8月起更加強空中宣導,如拍攝中文短影音及製作5國語言版本(英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及菲律賓語)的短影音,
在執法首日,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楠梓分局及高雄市區監理所,於楠梓區德賢路、德惠路口進行聯合稽查。稽查結果共取締3件違規案件,包含2件未懸掛牌照及1件違規雙載。其中2部未掛牌的微電車已當場移置保管,3件違規案件合計開出最高新臺幣7,800元罰鍰。
統計113年1月至11月29日微電車事故585件,較去年同期減少44件(7%)。依法規定,未領牌照行駛者將罰1,200至3,600元並移置保管。警方將加強取締未掛牌、未戴安全帽、違規雙載及未滿14歲騎車等違規行為。另外,天冷進補或飲酒後勿駕駛微電車,違者罰1,200至2,400元,拒測罰4,800元,並當場禁駛移置。若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將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微電車掛牌緩衝期已正式結束,統計今(30)日至14:00止高雄市取締未懸掛號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計26件,違規雙載1件,總計違規數為27件民眾應使用合法掛牌之微電車才能上路,並請遵守相關交通規則,罰錢事小,最重要的是防止交通事故發生,請所有市民朋友共同來守護高雄市的良好交通環境。 (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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