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摩托車在這三年內掛牌數量突增,同時各廠商也推出不同的車款來應對這個市場,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各縣市政府祭出非常多的電動摩托車掛牌優惠條款,讓電動摩托車得以快速推行,而這個政策目前看來似乎不會縮減,反而更持續擴大優惠項目,2018/05/01 開始,台北市與新北市將會推行全新的電動摩托車停車免費優惠政策,至於詳細的優惠方案與說明,小編透過整理帶大家了解!
為了避免大家看落落長的公文看到睡著,小編直接以表格先整理幾個重點,讓大家能夠馬上看懂台北市與新北市的電動摩托車停車方案與說明,以下請看表格先~
車牌種類台北市新北市電動小型輕型機車(白底紅字電動機車)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續停專用機車格電動輕型機車(綠底白字電動機車)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續停專用機車格電動普通重型機車(白底黑字電動機車)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續停專用機車格電動大型重型機車(黃底黑字電動機車)不可停放機車格停汽車格依汽車收費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續停專用機車格電動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紅底白字電動機車)不可停放機車格停汽車格依汽車收費免費停放所有機車格免費續停專用機車格註1:新北市將電動機車停放於普通機車停車格內依然是免費停車,但一日限一格,隔日必須移至另一格普通機車停車格才可續享免費停車,免費停車依然會開立停車單,不過金額會是 0 元;若停放於路邊專用停車格則不須隔日移位,即可享有免費續停。
註2:新北市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僅開放各種類電動機車停車,不開放普通燃油摩托車停放,違反者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逕行取締,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註3:電動大型重型機車(黃牌與紅牌)在台北市依然不開放停於機車停車格,且停放於汽車格內依然比照汽車收費,無優惠方案;新北市則是一視同仁,電動大型重型機車(黃牌與紅牌)可停放於電動機車專用停車格內,並且不需要收費。
台北市的公告淺顯易懂,簡單來說這個電動機車優惠停車方案效期為兩年,從 2018/05/01 開始至 2020/04/30 結束,在這個期間內騎乘電動普通重型機車以下之車種,停放於台北市內的所有停管處轄管路邊停車格,均可免費停車,若停放於停管處轄管路外停車場,也可以在停車時取票,離場前攜帶電動機車行照至停管中心辦理停車優惠,如果遭誤開停車費用,於上班時間打電話到台北市停管處客服專線,確認無誤就可同樣享有停車優惠,以上優惠則是適用於電動普通重型機車以下之車種,不適用於黃紅牌電動機車。…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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