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昆慶、曾建勳/台北報導
「就業服務法」新制從2018年11月底上路,企業刊登職缺,若未滿4萬元,雇主要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而且禁止寫「面議」2個字,不過求職者質疑,雇主故意拉大薪資範圍來規避,讓求他們直呼「根本是法律漏洞」、「有寫跟沒寫一樣」。
▲就業服務法新制規定,月薪未滿4萬不能寫「面議」。
「你希望公司待遇多少?」通常這種情況,就是薪資面議,不過就業服務法新制,去年(2018年)11月底已經上路。就服法新制上路才3個月,揭露薪資範圍爭議最大,全因法律沒明訂範圍,勞動部接獲20多件陳情,質疑薪資範圍拉太大。
▲業者用「擴大薪資範圍」鑽新制漏洞。
像這樣未滿4萬得揭露薪資範圍,但落差大,上徵才網站掃一掃,像資產管理公司的秘書職缺,薪資範圍2萬6到5萬元,還有國際貿易公司總經理特助,薪資範圍從3萬到5萬8千元,落差之大,讓不少求職者直呼「根本是法律漏洞」、「有寫跟沒寫都一樣」。
求職者:「通常標面議的話,我就會考慮一下,是不是我跟資方會有一些訊息落差。」
網路行銷人資人員小米:「可以就來面試的人,他的能力所及,然後適切的幫他做薪資的調升。」
Yes123人力銀行副理楊宗斌:「(企業)要把自己的薪資攤在陽光下,他還是會擔心,有些人事成本的機密外洩。」
▲勞動部說明,薪資差距應控制在6千元以內。
企業主怕求職者資歷不一,薪資自然有落差,另一方面,也怕人資成本機密外洩,勞動部說,就服法新制通過後,4萬以下面議職缺已全面下架,目前職缺區間採中位數3000元,意思是薪資範圍差距控制在6000元。
Yes123人力銀行副理楊宗斌:「表面上寫面議,實際上可能跟你說,在是用期間只有3萬8、3萬9,在試用期過後,才有4萬塊以上的話,這樣的一個灰色地帶,求職者自己要審慎為之。」
▲求職者應慎選徵才廣告。
人力銀行提醒,上網找工作還是要注意廣告不實,像是工作內容可能寫著行政工作,但其實做的是工讀生的工作,還有職位寫著「儲備幹部」、「高級專員」、「免經驗可」,這類頭銜通常是企業用來尋找直銷人員。求職多看多打聽,別一時大意,誤入求職陷阱。(整理:實習編輯江韋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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