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已於4月1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經統計被繼承人計有944人,土地1877筆、建物79棟,土地總面積約98公頃,依112年公告現值計算,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總價值逾11億元。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說明,依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還需繳納罰鍰;倘逾公告期間仍未聲請登記者,將由縣府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15年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公告資料已揭示於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公所及村里辦公處之公布欄,民眾亦可在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網站之公告專區或公告訊息查閱。經統計截至112年3月底,屏東縣歷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列冊管理之土地累計有2萬8,864筆、建物1,058筆,公告現值合計逾141億元。
地政處說,「兒子女兒都是寶,男女繼承一樣好」,男女均有繼承權。為保障自身權益,請繼承者們儘速洽土地所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有困難者,建議可由1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登記,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或衍生罰鍰情事。
有疑問可洽詢屏東縣政府地政處(08-7320415分機5222)及所轄各地政事務所(屏東地政事務所:08-7325253、里港地政事務所:08-7752007、潮州地政事務所:08-7895238、東港地政事務所:08-8331400、枋寮地政事務所:08-8788168、恆春地政事務所:08-889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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