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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

魏德聖輸了! 控郭台強設局騙走《賽德克.巴萊》敗訴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28日04:25 • 發布於 06月28日02:36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名導魏德聖獲得中影董事長郭台強《賽德克‧巴萊》投資贊助,但先前郭台強旗下的鑫鴻國際公司以4500萬元本票向法院提出查封魏德聖的個人和公司財產申請,引發法律糾紛,魏德聖聲稱債務不存在,並提出法院暫停執行的請求。台北地檢署今(28)日偵結,郭台強3人罪嫌不足,不起訴郭台強3人。

2011年魏德聖和郭台強合作,拍攝電影《賽德克‧巴萊》。2022年底,郭台強名下的鑫鴻國際公司對魏德聖提出4500萬元本票執行要求,導致魏德聖及旗下公司果子電影等財產被強制執行查扣。魏德聖除了委託律師提出抗議和爭議本票的真實性外,還向法院申請暫停執行,提供100萬元的擔保金後才暫停強制執行。

爭議點在於雙方最初的合作協議是分享電影著作權,果子電影擁有中影國際46%的股權。後來果子電影未能分享到票房等收益,且遭以營運需求為由,以1元價格賣回持有的中影國際股權。同時,魏德聖在拍攝新片《KANO》期間,因帳務需求而簽署抵押回購股權後的4500萬元借款本票。

郭台強透過中影公司解釋,指出果子電影在拍攝《賽德克‧巴萊》時面臨高額支出和負債,並強調借款是由他個人的新鴻國際公司提供,並在2011年匯入果子電影帳戶。後來,果子電影無法按時還款,故以中影國際股票抵消部分債務,剩餘的4500萬元則由果子電影和魏德聖共同簽發本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並發生兩次換票的情況。郭台強強調這是純粹的民事借貸,不存在欺騙或不法行為。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檢方認為,魏德聖當初同意和中影國際公司簽約,還以中影國際總經理理身分簽署付款申請,而中影國際決定以1元收回果子公司的1500萬股特別股,魏德聖還在臨時董事會簽到簿上簽名,且過去的確是果子公司向鑫鴻公司借款。

檢方表示,《賽德克‧巴萊》於台灣有8.1億票房收入,這是媒體的報導而不是實際的收入,且當時魏德聖和果子公司已經不是中影股東,無從分潤給魏及果子公司,因此郭台強等3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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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H
    這種爛片也是靠台灣人才賣都動。
    06月28日03:39
  • 連🀄
    沒錢的導演要講故事的下場
    06月28日03:22
  • 🦅賴俊安🌟⭐️💫
    影片大賣有賺錢就該還錢,魏是詐騙吧
    06月28日04:37
  • 阿霖
    第一集的確好看,那個結尾我忘不了。
    06月29日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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