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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風災後通勤受阻 侯友宜籲企業體恤員工遲到不扣薪不扣全勤

觀傳媒

更新於 6分鐘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觀傳媒新北新聞)【記者蔡宇辰/新北報導】康芮颱風肆虐,造成大量路樹倒塌、招牌掉落,11月1日恢復上班上課,各地均有交通受阻情形,新北市全面總動員搶災,正值市政總質詢會期,市長侯友宜1率市府團隊赴議會說明,市府團隊正以最快速度恢復市容,並呼籲企業主體恤員工上班過程中如因交通有遲到或耽誤情形,請企業主不扣薪、不責罵、不扣全勤獎金。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倘若勞工遲到或未到班,並非勞工所願意,呼籲雇主「不扣薪且不扣全勤」。此外勞動檢查處也提醒,災後復原不要忘記安全整備,並落實「巡檢」、「評估」、「防護」三步驟,才能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勞工局指出,依照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工確因颱風、洪水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倘勞工有發生被扣薪或扣發全勤,可向勞工局反映,將全力協處。

勞檢處表示,颱風伴隨的風雨造成屋頂破損、電力中斷、邊坡土石滑落及建築物毀損等災情,從事修復工作前,就應該依照危害種類準備各項防護裝備。例如屋頂修繕作業有「墜落危害」,雇主應於屋頂設置踏板及安全網,並讓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電力設備修復應注意「感電危害」,人員作業時應穿著絕緣防護裝備;邊坡工程應預防「土石崩塌危害」,作業前擋土設備須確實檢查,以防止土石崩落。此外,營造工地對於施工架、模板支撐、擋土設施等也需要確實檢查,如有鬆脫、變形或移位等狀況,也要儘早進行加固、更換或維修,以免發生倒塌而危害勞工。

勞檢處長林澤州強調,為保障勞工作業安全,雇主應落實各項安全整備工作,否則依職安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因此使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更要負起刑事及民事責任,提醒雇主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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