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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聯合國安理會加薩停火決議 美第4度行使否決權挨批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11月21日05:05

(中央社約旦河西岸雷馬拉20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今天在聯合國安理會第4度否決加薩停火決議,阻止國際為結束以哈衝突採取的行動,此舉引發批評,巴勒斯坦自治政府譴責美國「縱容以色列繼續犯下罪行」。

綜合法新社與路透社報導,聯合國安理會10個非常任理事國今天提出決議,要求長達13個月的以哈衝突「立即、無條件及永久停火」,並另行要求釋放人質。

在15個常任理事國當中,只有美國投票反對,以常任理事國身分行使否決權擋下這項決議。

美國駐聯合國副大使伍德(Robert Wood)表示,華府已表明,唯有明確要求將「立即釋放人質」納入停火協議條件時,美國才會支持。

伍德指出:「要長久地結束戰爭,釋放人質是不可或缺的要件,這2個緊迫目標密不可分。這次決議忽略了這點必要性,因此美國無法予以支持。」

伍德表示,美國曾試圖讓步,但這項提案會對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發出「沒必要重回談判桌」的「危險訊息」。

巴勒斯坦官媒瓦法社(Wafa)刊出的聲明表示:「美國第4度動用否決權,縱容以色列持續對無辜的巴勒斯坦和黎巴嫩平民犯下罪行。」

以色列在加薩的行動已導致近4.4萬人喪命,加薩走廊(Gaza Strip)幾乎所有居民都曾流離失所。哈瑪斯率領的戰士去年10月7日發動襲擊,在以色列造成1200人死亡、超過250人被俘,以色列隨後反擊並引發以哈衝突。

多個成員國都對美國擋下這項決議嚴厲批評。這項決議是由10個非常任理事國提出,包括阿爾及利亞、厄瓜多、圭亞那、日本、馬爾他、莫三比克、韓國、獅子山共和國、斯洛維尼亞和瑞士。

馬爾他駐聯合國大使佛瑞澤(Vanessa Frazier)在投票未通過後表示,「由於(美國)行使否決權,安理會又一次無法履行其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令人深感遺憾」,並稱決議文本「絕非最大限度的要求…而是開始解決當前危急局勢所需最低限度的要求」。(譯者:張茗喧/核稿:徐睿承)11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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