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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登山撿林木烤「教父牛排」 4山友重罰16萬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8日11:09 • 發布於 05月08日11:09

陳姓等4名山友到西巒大山登山,撿拾國有地雜木升火取暖還烤牛排,違反森林法。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4人並非盜伐珍貴林木,且承認犯行,但仍有釀成山大火風險,雖予緩起訴處分,但需向公庫共支付16萬元處分金。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去年在社群軟體發現陳姓、彭姓、陳姓、李姓等4名山友,張貼攀登南投縣信義鄉西巒大山,並以國有地林木升火取暖、烹煮食物,並寫上「教父牛排普羅旺斯嫩菇佐時蔬、佛羅倫斯佐五香甜椒勞斯萊斯」、「第二天晚餐,喜歡鍋子鏘鏘砰砰的聲音」。

因為4人在國有林地違法升火,又撿拾倒伏枯木,涉犯森林法第52條結夥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嫌,向警方通報,由南投地檢署依違法森林法偵辦。

他們供稱2021年2月到西巒大山登山露營,因夜間溫度驟降,於是撿拾國有林地內倒伏雜木,升營火取暖,並在社群網站(Instagram)上貼文。

檢察官認為,4名山友撿枯木升火取暖,與山老鼠盜伐珍貴林木不同,考量4人坦承事實,且所竊取雜木僅0.36立方公尺,價值907元,事後已賠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冬季天乾物燥,若引發火勢,相當危險,雖予緩起訴處分,但應各向公庫支付4萬元處分金。

南投地檢署表示,森林為國家寶貴資源,「開放山林」並非「破壞山林」,檢方對任何破壞生態環境的不法行為都將嚴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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