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立即失效;與馬俊麟爆出婚外情挨告的王瞳官司結果也備受關注,不過即使通姦除罪,依然救不了她。
王瞳去年因勾搭馬俊麟,遭元配梁敏婷怒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400萬,兩人還為此召開記者會,當時馬俊麟就哭認「我做錯了」、「沒有控制好感情」,挺身護愛王瞳,目前官司仍在進行中,王瞳還因事發後被冷凍數月零收入,為了支付台北2房產貸款,含淚賣掉高雄房子。
隨著通姦除罪,王瞳官司也再度被翻出討論,不過由於這次通姦除罪是指刑事責任部分,而梁敏婷提告求償是民法,因此王瞳民事訴訟官司並未受到影響。
留言 11
不管王瞳妳有沒有破壞梁小姐的家庭但是妳經常在戲外和人夫互約頻繁任哪位正宮看了也想告妳啊!妳這樣一直私約人夫人家的太太告妳也是理所當然而已,還想爽完就沒事啊!作夢吧妳。那個馬俊麟也一樣自己有家室的人還一直約不是單身的王瞳也是一樣道德感低劣。
2020年05月30日04:26
紀明桂
各自生活各自管理,社會輿論自行擔,每個人不是公正使者,閒來沒事多給社會正能量,社會一片祥和互相會感謝
2020年05月30日05:05
Vita 維塔
堅持告下去八成也是王小姐態度囂張惡劣,正宮覺得要給他一個教訓。
開記者會的時候,王說溜嘴,說出道快20年,第一次發生被告這種事情。那不就暗示之前她這樣都沒出事過嗎?
2020年05月30日06:27
潘董
這種報導別再炒了
2020年05月30日03:53
Min
台灣的法律制度真的是越發的奇葩了...
通奸也能除罪🙄
2020年05月30日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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