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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頭之天選之人》臨演費報糾紛?! 劇組澄清:照規定給付!黃姓經紀人抽佣分配不均

觀傳媒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2天前

(觀傳媒編輯中心)【記者郭嘉/綜合報導】由《好小子》資深名導演左孝虎與名出品人彭羽溱聯手打造輕喜劇《桌頭之天選之人》,邀請施柏宇、劉子銓、盧以恩領銜演出,日前才剛開鏡,就被銜接臨演群業務的黃淑晴經紀人,透過媒體指控演出通告費給太少,違反勞基法。《桌頭之天選之人》劇組嚴厲譴責和澄清,一切都是先溝通在前,至於黃姓經紀人大動作出面控訴,劇組無法理解,知情人士也透露分析黃姓經紀人可能因為抽佣分配不均導致矛頭指向劇組,希望黃姓經紀人停止放話造謠,劇組已準備提告。

▲施柏宇、劉子銓、盧以恩領銜演出《桌頭之天選之人》左孝虎輕喜劇開鏡。
(圖/星展文化傳媒、一曜再生醫學科技提供)

名出品人彭羽溱表示,劇組對於臨演人數都有「事先告知」並尋求可以配合的管道,在此公告前之通告,雙方合作銀貨兩訖,不存在勞工權益之問題。但黃經紀人卻對劇組威脅聲稱,如降低人數,兩天的臨時演員都將撤離,導致劇組「開天窗」。劇組只好採取變動措施,呼朋引伴共同參與,也接洽當地其他經紀視窗,進而撤出原本與黃姓經紀之通告需求。

▲彭羽溱表示,劇組對於臨演人數都有「事先告知」並尋求可以配合的管道,在此公告前之通告,雙方合作銀貨兩訖,通告費並沒有少給。
(圖/劇組提供)

此外,黃姓經紀人說只給臨演群一日$500元新台幣乙事,劇組根本不知情,劇組所配發的臨演通告費皆有憑有據,何來一日$500元之說。若是因為黃姓經紀的私人管銷導致臨時演員只能領取一日$500元新台幣乙事,實屬她個人行為,不該轉嫁到辛苦的臨演群以及胡亂指控劇組。

▲黃經紀人卻對劇組威脅臨時演員都將撤離,導致劇組「開天窗」。黃姓經紀人說只給臨演群一日$500元新台幣乙事,劇組根本不知情,劇組所配發的臨演通告費皆有憑有據,何來一日$500元之說。
(圖/劇組提供)

同時,以勞雇關係鏈來說,黃姓經紀人屬勞動派遺公司,我方單位屬要派單位。派達公司與派遣勞工具有勞雇關係,必須負起勞動基準法上的雇主責任。要派公司對於派遣勞工,僅在勞務提供的內容上有指揮監督權,兩者間不具有勞動契約關係。此事件為派遣公司撤班之說在前,不存在勞基法及薪酬之言論。

彭羽溱語重心長說到,台灣電影文化產業,資源與資金其實很少,都需要各方支持,很感謝嘉義縣政府的協助,也很感恩企業朋友的贊助,才能順利開鏡。大家都希望能把電影做好並走向國際。每一個演員和臨演劇組都非常珍惜,如果是因為費用分配不均就造謠是劇組問題,實在是詆毀大家的辛勞,無法合作就彼此期許下一次合作,台灣電影是需要大家齊心往前走而不是無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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