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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偷拍與女友性愛影片挨告 台南男「喬」鏡頭露餡判拘役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2日08:48 • 發布於 05月02日08:39

31歲趙姓男子前年底未經同意偷拍與女友性愛過程影像,隔天女友發現趙iPhone內該段影像氣炸了,蒐證後立刻刪除並提告,他原本否認偷拍,但影像內可見他伸手調整鏡頭畫面才認罪,台南地院認趙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50日。

趙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該影像內容為他與前女友在永康住所發生合意性行為過程,且女方發現該影像的iPhone手機為他所有。他辯稱,對該影像並不知情、非他所竊錄。

然而,女方於偵查中證述,發現本案的經過,且她對於遭前男友竊錄一事並不知情。同時,她提出USB隨身碟1個佐證,報警提告。

檢警查證後,發現該段影像內可見趙有伸手調整鏡頭的情形,顯見該段影像是趙竊錄的事實。趙這才俯首認罪。

台南地院審酌,兩人原為情侶,於交往期間,未經女方同意,竊錄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影像,嚴重侵害其隱私,所為很不可取。惟念他犯後於審理時坦承犯行,表示悔意,態度尚佳,於竊錄行為翌日即為女方發現,且無事證顯示趙是基於散布或其他不法目的而竊錄,兼衡他並無任何前科等一切情狀,認他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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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審酌,兩人原為情侶,趙男於交往期間,未經女方同意,竊錄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影像,嚴重侵害其隱私,認他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50日。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地院審酌,兩人原為情侶,趙男於交往期間,未經女方同意,竊錄與女方發生性行為的影像,嚴重侵害其隱私,認他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50日。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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