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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博恩「有趣的演講」大賺2283萬! 抗繳26萬娛樂稅敗訴

鏡新聞

更新於 06月26日13:03 • 發布於 06月26日13:03 • 鏡新聞
喜劇演員曾博恩為薩泰爾娛樂創辦人之一。(翻攝自博恩IG)
喜劇演員曾博恩為薩泰爾娛樂創辦人之一。(翻攝自博恩IG)

知名喜劇演員曾博恩2022年3月於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公開售票的「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3場門票收入高達2283萬5950元,因未依《娛樂稅法》規定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遭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命補繳娛樂稅26萬餘元並罰鍰,薩泰爾不服提起抗繳、抗罰告訴。針對抗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活動的實質內容具有娛樂效果,不會因命名「有趣的演講」,就為無須課娛樂稅的演講,判薩泰爾敗訴;抗罰仍在審理中。

針對抗繳訴訟部分,判決指出,薩泰爾雖然將活動命名為「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曾博恩也於活動演出過程中一再重申這是一場「演講」,並自稱為「講者」,還稱呼觀眾為「學員」,並以「簡報」及「投影片」播放大綱及照片等方式呈現演講樣貌。

不過,法官認為,經勘驗影片後,發現曾博恩獨自站在舞台上,以幽默、逗趣、誇張表情及肢體律動等方式演出,詮釋他個人生活或社會上對於同一事物的雙重認定標準。且使用「剪頭髮」、「懷孕生子」、「吃素」、「姓名諧音」及「童謠」等,讓觀眾發笑的雙重標準舉例,以機智、妙語如珠的口才及肢體律動的表演娛樂觀眾。可見該活動所呈現的實質表演內容,為具有娛樂效果的單口喜劇(Stand-up comedy),與演講有所區別,並不會因命名為「有趣的演講」,就認定是不須繳娛樂稅的演講或講座。

另外,薩泰爾向北流租借場地時所提出的「曾博恩2022喜劇專場簡報」,也明確表示是曾博恩一年一度的個人喜劇專場,並以由主秀「喜劇演員曾博恩」表演「單口喜劇」、「台灣首位喜劇演員連續3年舉辦大型專場」等語,為活動作宣傳。

在該活動舉辦前,曾博恩也曾應邀至嘉義等縣市演出,與本案主題雷同的「博恩有趣ㄉ演講Try out feat.」、「博恩Try-out」、「曾博恩北流演講TRYOUT新竹站-開什麼玩笑」、「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try out」,上述活動的舉辦單位,皆向稅捐機關自動報繳娛樂稅,因此認定在北流舉辦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確為「單口喜劇」,判決薩泰爾須繳納娛樂稅2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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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5

  • Yuan
    這表示他一開始就想避這個稅
    06月26日15:01
  • 楊智凱 Khải
    有問題的是會想去看他的人…
    06月26日15:09
  • 楊建志
    該繳就繳好嗎 不然不要收門票 逃什麼稅
    06月26日15:18
  • 至豪
    賺飽飽,就是要繳稅阿
    06月26日15:12
  • 林憲志
    還好不是美國,否則逃稅比販毒的下場更慘
    06月26日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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