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國中2022年起就發生一起長期校園霸凌案,然而受害者多次向老師反映無果,最後甚至慘遭其中一名霸凌加害者性侵,受害者與家屬向議員陳情後,後者還得知校方偏袒、輔導老師包庇加害者等。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教育局事後也發聲表示此案侵害行為屬實,除了加害者會受到相應懲罰,也會調查學校行政處置作為是否妥當。
長期被霸凌卻求助無果…女學生最後慘遭性侵!
台北市議會15日下午下午召開定期大會教育部門質詢及答覆,國民黨議員耿葳質詢,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其女兒在某國中被同學性侵,經了解發現,台北市教育局後續處理完全狀況外,而且輔導老師的說法明顯包庇男學生。
耿葳表示,陳情人女兒從2022年至去(2023)年就被同儕及學長姐霸凌,其中還被一名男學生長期霸凌,期間這名女學生曾多次向老師反映,卻得到先熟悉環境的要求。不料,這名女學生去年11月至今(2024)年3月甚至被該名男學生多次猥褻。
這名女學生今年4月向學長提到身體不適,經學校輔導室介入、通知女學生家長到校後,才得知女學生慘遭男學生性侵,但期間輔導主任卻提出疑似包庇男學生說法,讓女學生受二次傷害。
性平會查到最後不了了之…議員批校方偏袒加害者!
耿葳指出,女學生家長4月下旬向校方申請性平案件調查,學校受理啟動並成立性別平等調查委員會,結果認為性平事件屬實。女學生家長5月報案,因其中1次地點在新北市,經多層轉介,新北市社會局6月把此案轉回台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但後續市府也未再過問。
耿葳表示,女學生家長9月中旬收到此案調查報告,認為內容偏頗,依規定提出申復,最後遭校方駁回,期間涉案男學生的家長竟還提告女學生涉性侵。女學生家長認為,北市教育局對此案後續處理過程有瑕疵,且家長認為校方有掩蓋事實及偏袒男學生,要求教育局調查。
對此,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在議場回應,學校發生性平案是由校方先成立調查小組,若校方調查過程失當,教育局會設調查小組進行了解及提出懲處,有知道此案處理過程。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會後接受聯訪時表示,此案是發生在國中校園學生對學生性平案,時間為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校方在4月25日透過校安等系統通報教育局,後續進行調查,因性平委員大部分為老師,考量暑假等因素,調查結果9月中旬出爐。
陳素慧指出,目前掌握校方對此案調查結果沒問題,對於校園內發生此事也相當遺憾,目前該涉案男學生將被懲處、接受性平教育。至於議員提到的學校輔導主任說法,若是在4月間校安通報前就出現這樣說法,顯然非常不合適,後續也會進行了解。
教育局回應了
教育局昨(16)日也發佈新聞稿表示,接獲學校通報後第一時間即掌握案情,並積極追蹤案件調查進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第31條規定,由學校組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啟動調查程序,學校案發當日即依法完成校安通報,並依學生家長申請召開學校性平會受理及啟動性平調查,法定期限內完成調查報告,經決議確認被行為人主張的性別事件行為屬實,並懲處行為人。
教育局指出,有關性平法規定調查及申復程序,學校均已依規定在時限內完成,且調查委員及申復審議委員均為外聘之教育部人才庫成員,委員組成均符合性平法規定,且依學校性平會通過調查報告,就性平法定性別事件的個案事實已釐清明確。
為了嚴守性平法保密原則,守護兒童身心發展首要考量,依據《性平法》第23條第2項保密規定,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及避免造成未成年當事人二度傷害,教育局表示,對於性平案件於非調查必要情形下,應謹守保密原則,考量公開討論涉及兒少性別案件,恐對受害兒童的身心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因此針對非當事人僅對事件進行有限度說明,以保護當事人為首要考量。
教育局強調,面對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平時接獲個案通報後,即透過系統進行追蹤管考,並指派駐區督學針對通報案件到校瞭解,積極督導學校依法進行性平調查,加強學校人員與家長說明權益與程序。(推薦閱讀:嘉義又爆校園霸凌!國中生被拉進廁所「棍棒、拳頭狠砸」 3同學施暴→犯行全錄下)
針對本案,教育局已責成學校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提供學生輔導支持資源,要求學校嚴守個資保密規定,以有效保障當事人隱私權及學習權。至於其他媒體報導提及學校行政處置作為是否適宜部分,教育局也會進行專案行政查處。
留言 4
劉訓明
這個女孩最後還是被害了,那之前的通報,是做個樣子嗎?還是因為沒實質的傷害,所以沒關係呢?
通報不就是要預防更大的傷害發生嗎?教育局的發的說明,等於沒說。
4小時前
穆蕙
這校長,老師,傷人者,家長,是不是都應該是負法律則任啊!
3小時前
Blue
整個學校關了吧 校長相關性平會成員彈劾
4小時前
謝啟生宗成
市長懦弱無能,學校栽贓包庇!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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