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陳喬恩2日在台北小巨蛋附近撿到1千元,被男友馬來西亞富二代曾偉昌(Alan)分享在IG,她也開心轉PO影片預告將把1千元捐給流浪動物,不過,這恐會犯侵占遺失物罪。對此,經紀人澄清不知道有這規定,而本人昨(3)晚已親自去警局繳回,並發影片說明。
曾偉昌2日在IG限時動態透露,兩人看完演唱會返家途中,陳喬恩撿到1千元開心表示,「Who is Lucky Girl」(誰是這位幸運女孩),而陳喬恩則承諾要將這筆錢捐給流浪動物,「我們會去做善事,迴向給掉錢的人」。
不過,此舉恐犯了侵占遺失物罪,對此經紀人解釋,陳喬恩不知道有這項法律,本身有固定捐款給流浪動物機構,想拿這撿到的1千元幫助動物。
而陳喬恩昨晚收工後在IG發影片表示,原本只是想捐錢幫助流浪動物,經過媒體提醒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覺中犯了這個錯誤,已經將這筆錢轉交給警察,希望失主能找回這筆錢。她也提醒粉絲以後在路上撿到錢一定要交給警察,謝謝各界關心,祝新年快樂。
留言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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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po網就沒事了
2021年01月04日00:31
Gloria 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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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都知道檢到錢或任何物品一定要交到警察局,失物招領。
2021年01月04日00:23
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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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撿到5元,說要拿去給警察...警察應該會很無言,我乾脆叫他不要撿,免得惹麻煩,錢沒寫名字,又不是裝在包裡還能認包,除非警察很閒為了一千元調監視器查看(還要有監視器才能找)最好能找到失主=.=
2021年01月04日00:29
瑋恩🇹🇼
不要Po出來 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2021年01月04日00:30
Luke
白癡嗎?都幾歲了撿到錢還不知道要送到哪裡?
2021年01月04日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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